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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将开建公路超限治理与移动执法系统
2016-08-29 11:18:34   来源:www.its114.com   作者:    评论:0

  
 
  8月11日,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吉林省公路超限治理与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预计10月正式开展建设,这是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借力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东风,在治超信息化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该系统建成后,将大幅度提高治超工作信息化水平,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治超环境、确保人身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力推动我省治超工作。
 
  《吉林省公路超限治理与移动执法系统》是依托于全省交通运输基础通信网络设计建设的。2014年下半年,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信息化建设,明确提出“一网(全省交通运输基础通信网络)一图(交通运输地理信息平台)一中心(交通运输厅数据中心)”的信息化整体设计和建设方案。其中的“一网”即以“统”和“联”为工作主线,建设全省交通运输基础通信网络,采用以全省高速公路干线传输网为主体,以租用电信运营商链路为补充的方案,形成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全省交通运输基础通信网络,并实现与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的网络连接。
 
  此次通过评审的《吉林省公路超限治理与移动执法系统》中一项重要的建设内容: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与治超工作的联动,是依托现有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采集的超载货车的实时数据,借助“一网”,在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中对超载车辆进行自动筛选,提取违章车辆基本信息(车牌、照片、轴数、载重等),实时向治超信息系统推送相关数据。在向计重收费出口设置的警示灯发出信号,引导现场执法人员在违法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时,及时纠正处理违法行为的同时,向治超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推送违章车辆信息,完整记录违章车辆信息,为后续非现场执法及跨部门联动治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保障,为数据分析决策指挥提供依据,从而完成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与超限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
 
  省公路路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出(入)口共134个,批准设立的一类、二类及流动治超站点共26个,由于治超站的基础检测设施、基本办公条件较为欠缺,高速公路超载超限治理工作存在覆盖面不够、工作成本较高、效率低、安全风险大等问题。基于此,省公路路政管理局针对不断变化的超载超限运输复杂形势,全力推动《吉林省公路超限治理与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在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总体发展理念和建设模式框架下,按照交通运输部“十三五”信息化重点工作目标要求,打破各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壁垒,通过“整合系统和资源”,采取“开放共享、互联兼容”的策略,实现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交通运输信息系统内在潜力,推动交通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创新。该项目实施后对我省治超工作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其一,提高我省交通系统信息化建设兼容能力和系统支撑能力,将极大改善目前高速公路治超现状,提高治超效率,降低治超成本,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效益。据估算,通过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与治超联动信息化管理手段,全省200多个高速收费站的计重收费系统(每站1-2条计重收费车道)均可以作为超载超限预检系统发挥数据及时采集作用。同时,全省所有高速公路都纳入了治超工作管控范围,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从根本上弥补治超工作执法人员少、设备设施不全等方面的不足。
 
  其二,将改善治超工作环境,降低风险,保障公路畅通。传统治超模式由执法人员在收费出口无目的性的拦截疑似超载车辆,不仅效率低下,人身安全及路面畅通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采用这一联动机制,现场执法人员对违章车辆能够精确定位,有效提升出口通行能力,降低安全风险。
 
  其三,为大数据统计分析、辅助决策指挥提供支撑保障。通过实时的数据采集,及时掌握全省高速公路超限车辆的运行情况,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同时,通过深层数据分析,及时掌握超载超限车辆的活动规律,对治超工作部署调整等决策指挥提供依据。
 
  其四,全方位管控促进治超模式灵活多样,有效震慑违法行为,维护交通运输秩序。联动机制的建立保证了超载超限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路政执法部门可根据实际,灵活调整治超工作部署,利用有限的人力,采取流动及不定时的方式,有效开展执法工作,使违法车主无法掌握规律,无处遁形,对违法行为产生极大震慑作用,维护良好交通运输环境,保证治超工作秩序。
 
  其五,为跨部门联动奠定数据保障基础,构建“齐抓共管、协同作战”治超工作新格局。数据共享及数据接口交换可实现与运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对多次超载超限违法行为、恶意拒不接受处理、暴力闯关的违法车辆实现精准打击、治理,可实现真正意义的非现场执法,推动管理模式根本性变革。
 
  相关链接:《吉林省公路超限治理与移动执法系统》有关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与超限治理联动的建设内容。
 
  具体思路:该项目在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总体发展理念和建设模式框架下,按着交通运输部“十三五”信息化重点工作目标要求,强调资源共享,突出兼容互联,推动开放共享,试图打破各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壁垒,通过“整合系统和资源”,实现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从而最大限度的挖掘交通运输信息系统内在潜力,实现科技创新。
 
  技术框架:在安全性、效率性等方面对原收费系统运行无任何影响的前提下,按预先设定的标准规范,在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中对超载车辆进行自动筛选,提取违章车辆基本信息(车牌、照片、轴数、载重等),借助全省“一张网络”时时向治超信息系统推送相关数据:向计重收费出口设置的警示灯发出信号,引导现场执法人员及时纠正处理违法行为;向治超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推送违章车辆信息,为后续联动执法及数据分析决策指挥提供依据。
 
  实践意义:一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二是强化科技提升管理。三是破除壁垒资源共享。四是震慑违法维护秩序。五是降低风险确保畅通。六是动态监管辅助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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