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运管处(局)、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眉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眉山市交通运输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的应用,遵循开放、公平、透明的原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经过论证和多次征求意见,结合四川省道路运输实际,制订了《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行业监管平台技术条件(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行业监管平台技术条件(试行).docx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