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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电子标识射频/视频一体机出行标啦

    2020-04-01 09:25:47 来源: ITS11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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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S114获悉,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制定的《射频与视频一体化车辆识别设备通用规范》(推荐性行业标准)正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4月20日前。

    该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为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主要负责评估指标体系架构设计和指标定义。其他参与起草单位中,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指标参数分析评估;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要负责测试方法制定和验证;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金中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标准制定过程中负责产品试制和模拟验证。

    标准规定了射频与视频一体机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等内容。定义上,射频与视频一体化车辆识别设备,是指同时具备超高频RFID射频识别功能和视频识别功能的一种能够识别出车辆信息的设备,可分为机动车识别设备和电动自行车识别设备。

    识别率方面,射频识别率应不低于99%,视频识别率则参照行标GA/T833《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对于电动单车的视频识别,一体化设备必须具备触发采集的功能,通过射频数据触发进行拍照或摄像,并进行数据的匹配存储。

    为确保设备的有效运行,射频识别和视频识别应能单独工作,当其中一种车辆识别技术出现故障时,另一种识别技术应能正常工作。标准提出了99%的图像捕获率指标。

    标准还规定,由于射频与视频一体化车辆识别设备能够进行危险品车辆的数据采集和图像取证,因此,针对重点车辆的管理必然是其主要工作之一,需列入功能指标内。

    技术要求

    该标准对射频与视频一体机的设计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电气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作了具体的规定。

    1、设计要求

    识别设备由主机、馈线单元、天线单元组成,其中主机包括图像感知单元、视频处理单元、射频处理单元、主控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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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主机通信接口应符合要求包括:具备100M或1000M以太网接口,采用RJ45连接、具备RS-232、RS-485或I/O接口中的一种或多种、具备MMCX或SMA天线接口、具备USB接口或SD卡接口。

    2、功能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识别设备需具备射频识别、视频识别、车辆信息记录、射频识别数据触发、通行流量记录、关注车辆管理、数据上传、脱机工作等功能。

    射频识别功能要求机动车识别设备应能通过射频处理单元正确识读机动车电子标识芯片标识符和卡号,识别率不低于99%;电动自行车识别设备应能通过射频处理单元正确识读电动自行车电子标识的芯片标识符、卡号及电动自行车号牌,识别率不低于99%。

    视频识别功能要求机动车识别设备应能通过视频处理单元识别机动车号牌信息,识别准确率应符合GA/T 833的要求(即日间号牌号码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5%、夜间不低于90%;日间号牌颜色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0%、夜间不低于80%;号牌种类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5%;未悬挂号牌的识别准确率不低于80%。);电动自行车识别设备宜具备识别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入高架等行为的能力,记录相应的违法行为图像及视频,符合GA/T 995的要求(白天捕获率不低于98%,夜间捕获率不低于90%;白天捕获有效率不低于95%,夜间捕获有效率不低于90%。)。

    车辆信息记录功能要求设备采用射频识别和视频识别两种车辆识别技术,当其中一种车辆识别技术出现故障时,另一种识别技术应能正常工作;能记录车辆经过监测点时的图像,车辆图像捕获率不低于99%;图像记录应符合GA/T 497的要求,当车辆图像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证据时,应符合GA/T 832的要求。

    射频识别数据触发功能要求识别设备可由射频识别信息触发视频处理单元进行抓拍和图像存储。

    通行流量记录功能要求识别设备应能实时统计车流量信息,应支持按时段、车道、车辆类型等信息进行分类统计。

    关注车辆管理功能要求识别设备应具备对一类及多类关注车辆进行标记,并能按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类型、号牌类型等进行分类管理。

    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识别设备能与后台服务器或管理系统进行通信,上传通行车辆数据、可在脱机状态下工作、设备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6个月、时钟矫正误差不超过1.0秒等。

    3、性能要求

    同时,该标准还对射频与视频一体机的多方面性能做了详细规定,包括接收灵敏度、静态读距离、动态识读性能、多目标识读等性能。

    接收灵敏度性能即要求识别设备在误码率为10-5的条件下,机动车识别设备的接收灵敏度应小于或等于-65dBm,电动自行车则应小于或等于-60dBm。

    静态读距离性能要求机动车识别设备的静态读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5m;电动自行车应大于或等于12m。

    动态识读性能要求机动车行驶速度小于或等于120 km/h、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小于或等于25km/h时时,识别设备都能准确识别到其电子标识数据信息。

    多目标识读性能要求机动车识别设备应能同时准确识别至少5辆、电动自行车识别设备应能同时准确识别至少10辆在其射频识别范围内的车辆。

    此外,标准还对识别设备的电气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查看行标全文,请点击http://www.its114.com/html/itswiki/basic_file/2020_03_108878.html

  • 关键字: 电子标识射频 视频一体机
  •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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