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公安部《关于下达2020年度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公科信标准〔2020〕37号),我委组织申报的27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获批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22项、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负责3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2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编号、名称、负责人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
(一)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职责。加强标准项目组织管理,积极开展调研、研究、试验,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照规定程序和周期完成标准起草、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等相关工作,并提供技术、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支持;协调其他标准起草单位参与标准起草工作。
(二)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和制定实施计划。组织成立标准起草组,参加起草人员应熟悉相关专业,具备标准化工作经验,总数不超过10人。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按申报书确定。2020年8月15日前提交承担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实施计划表、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推荐起草人员登记表,表格样式见附件。
(三)主要工作时间节点。按公安部要求,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自下达计划之日起两年内完成,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送审稿,2021年12月31前完成报批稿。标准起草组可根据项目情况,具体安排制修订工作进度。
(四)信息报送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标准制修订项目负责人或参加起草单位,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应时向我委提出申请。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将组织调研、召开标准征求意见会等标准项目进展信息及时报送我委。
联系人:王晓燕
地址:无锡市钱荣路88号 邮编:214151
联系电话:0510-85505752 传真:0510-85511909
附件:(点此下载)
1、项目汇总表
2、标准制修订项目实施计划表
3、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登记表
4、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推荐起草人员登记表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