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了推荐性行业标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GA/T 651-2021),为2014年实施后,第一次修编。与2014年版相比,主要修订了标准范围、相关定义,增加了一般规定,对工程建设通用程序按照策划理想、建设准备、工程实施、工程验收、运行评价等阶段进行了修订,在花费的各阶段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调整阶段缓解。
标准增加了“工程发包模式”定义,是指根据工程的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难度等特点,可采用设计-招标-建设(DBB模式)、设计-建造(DB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EPC/T模式)等不同承发包模式。
增加了“工程建设相关方”说明,包括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施工单位等。
工程建设通用程序的各阶段划分及各阶段任务的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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