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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道路限速中关键问题的探讨

    2012-11-16 11:33:28 来源:智能交通杂志 作者:钟永康 陈家静 王世明 李丹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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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近年来,道路限速也成为了社会各界的热门话题。道路限速虽然早已有之,但实际执罚一直比较宽松,人们认为限速标志通常只起提醒、警示作用,在多数情况下实际行车速度都要高于限速,这种宽松的监管方式已广为社会认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各地都加重了对机动车超速的处罚力度。随着电子监测技术的引入,电子自动拍摄和流动车辆拍摄的广泛使用,超速驾驶的监管和处罚效率大大提高。与此同时,因道路限速过低而遭受质疑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尤其是高等级道路的限速,限速值几乎全部以设计速度来确定,甚至还低于设计速度,由此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不仅背离了限速的初衷,也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争议和深层次的探讨。

    2007年5月,湖南长沙某小学附近的路口设置了"限速5公里"标志牌,被指责为不可能遵守的交通标志,是执法部门滥用执法权的极端事例。2008年6月,广州市内环路交通监控系统(含违法超速抓拍子系统)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随之而来的是关于内环路限速60公里是否合理的全城热论。广东省三位政协委员提出市区部分路段限速过低,应合理限速,高速公路还要考虑限制低速的问题。2009年1月,海南省在高速公路、国家公路、省级公路、城市道路上实施雷达自动测速和超速处罚。海南省人大代表调研后提出海南的道路限速存在不合理限速、限速标志不明显、限速路段设置不合理、雷达测速器未备案和检定等四大问题。2009年2月,就江苏省高速公路及连接线限速存在从40公里/小时到120公里/小时多个限速值的情况,民进江苏省委调研后提出了江苏高速公路限速混乱的四大问题。2010年3月,成都市城区部分道路取消了红绿灯,增设了人行天桥后限速40公里/小时,引起市民和专家的广泛讨论。2010年8月,深圳市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超速处罚加重,市民提出深圳多条快(高)速路均存在限速不够科学、合理,认为限速过低只为创收。而且从2007年开始,连续三年有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呼吁提高限速值。

    上述矛盾的产生,与道路行驶条件改善、机动车性能提高、交管条例和执罚严格等因素都有一定的关系。笔者认为,对道路设计速度与限速值的应用误区,是造成道路限速不合理的主要原因。

    1设计速度

    设计速度又叫计算行车速度,是指在气候条件良好、交通密度小、车辆行驶只受道路条件本身的影响时,普通驾驶员所能安全顺适地驾驶车辆的速度。

    设计速度是道路几何设计(包括平曲线半径、纵坡、视距等)所采用的行车速度,是道路设计者在进行道路设计时,根据道路等级的不同,所选用的一个参考值,是用来确定道路几何线型的基本要素,设计速度影响道路圆曲线半径和最小长度、平曲线半径和最小长度、视距、超高、纵坡、车道宽度和车道数、路肩宽度等各项技术指标的确定。

    我国在道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规定了各级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设计速度参考值,见表一、表二。

    表一各级公路设计速度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设计速度(km/h)1201008010080608060403020

    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表二各级各类城市道路设计速度

    道路类别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道路级别---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

    设计速度(km/h)80,6060,5050,4040,3050,4040,3030,2040,3030,2020

    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1999年修订)

    设计速度对一特定路段而言是固定值,作为基础参数,它规定了一个路段的最低设计标准。通常,我们这样认为,若某道路的设计速度是60公里/小时,即是该道路最差路段能达到的最大安全行驶车速为60公里/小时,而在该道路大部分道路条件正常和良好的路段,所能达到的安全行驶车速应大于60公里/小时。在我国,无论是道路设计者,还是道路交通管理者,往往习惯于直接将道路的最低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作为该道路的最高车速限速值。

    其实,在实际驾驶中,行驶速度总是随着道路线形、车辆动力性能及驾驶员特性等各种条件的改变而变化。只要条件允许,驾驶员总是倾向于采用较高车速行驶,而且一般都大于设计速度。在道路条件良好的路段,若仍以设计速度作为最高限速值,则会形同虚设,车辆"被超速"的违法行为将非常普遍。同样的,道路实际运行条件较差时,如混合交通严重、经常有行人和非机动车穿插等,若以设计速度作为最高限速,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就会增加。

    2法定限速

    法定限速,是指通过法律法规等行政手段规定道路限速,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降低安全隐患。我国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如果没有道路中心线,城市道路限速为30公里/小时,公路限速为40公里/小时;如果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城市道路限速为50公里/小时,公路限速为70公里/小时。同时还特别规定,高速公路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00公里/小时;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公里/小时,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公里/小时。2009年7月1日实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对限速标志的使用规定是其限速值不宜低于20公里/小时。

    我国法定限速的设定兼顾了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不仅规定了通行条件较差的道路限速,还明确高速公路实行分道限速、限制最高车速和最低车速,其限速值并未直接引用工程技术标准中的设计速度。

    通常,路面宽度达到七米即可划分为两车道,双向行驶,按工程技术标准,列为三级公路或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40公里/小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该条件道路的限速为50-60公里/小时。这表明道路的限速值并不完全与道路设计速度一致。

    3车速与安全

    关于车速与安全,我们的直观感觉是车速越高,发生交通事故就越多,危险性就越大。其实,很早就有研究表明,车速与交通事故数之间的关系是一个"U"形曲线(如图1所示)。车速接近平均车速时,事故率最低;随着车速与平均车速的差增大,无论是大于平均车速还是小于平均车速,事故数都呈增加趋势。交通事故数与车速的离散性相关,车速离散性大,就会频繁发生车辆超车和被超车的现象,容易发生事故。即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不仅仅是比一般车辆速度快的那些车容易发生事故,那些车速比一般车辆慢的车辆也很容易发生事故。可见,车速过高或过低都会对安全行车造成不利影响。

    图1车速与交通事故数的关系

    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也与车速紧密相关。车速越高,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速度变化就越大,能量转化就越多,事故后果就越严重,造成驾乘人员伤亡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如图2所示)。研究还表明,车速超过96公里/小时后,事故的严重度随速度增加而快速增加;车速超过112公里/小时后,致命伤亡的可能性迅速增加。

    图2车速变化与交通事故严重程度的关系

    因此,从交通安全的角度,实行限速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在设定限速值时,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应注意降低车辆的速度差,而不是刻意的设置一个较低的限速值。

    4限速值与合理限速

    行车速度是一个随机变量,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道路等级、道路线形、交通流量、道路环境等。随着不同的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所驾驶车辆及行车路段的不同,其行车速度是不相同的。通常情况下,建议使用某路段自由交通流状态下各类小汽车的85%车速(即V85)±10公里/小时作为确定该路段最高或最低限速值的依据。通过设定合理的限速值,科学地设置限速标志,可以获得更多驾驶员的认同和遵守,既能充分利用道路资源,又能确保道路交通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

    对于同一条道路,在限速时不宜一个速度限到底。道路设计时,通常整条道路采用同一设计速度、同一技术等级。因此,在实际运用中,全线限速必然占主导地位,但对于事故多发易发点段、线形指标与整条路相比明显偏低或采用低限、极限技术指标的路段,应考虑道路的线形指标对于运行速度的影响,采用特殊点段限速。不同限速衔接时,应考虑车速的平稳过渡,不宜将一个较高的限速(如80公里/小时)突然降到较低的限速(如40公里/小时),避免因车速的突然降低而引发追尾交通事故。

    对于高等级道路,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建议实行分车道限速。分车道限速是指在不同车道采用不同限速值的限速方法,限速标志通常采用门架式或借助跨线桥附着于桥梁上,车道上方正对的限速标志标明该车道的限速值,也可将限速值用文字标记的方式施划在路面上。实行分车道限速,可以减小同一车道车辆间的速度的离散性,避免车辆频繁变换车道,有效改善交通运行状态,有助于提高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如广州机场高速以小客车为主,北环高速以大货车居多,上述道路实施分车道限速后,通行效率明显提高,交通事故也减少了。

    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流的特点,还可以实行分车型限速(如按小客车、货车进行限速)、分时间限速(如考虑白天和夜间的视距差异设置较低的夜间限速值)、分天气限速(如针对雨雾等恶劣天气设置专门的限速值)等。

    道路限速值的设定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对于道路特征、交通事故、交通流量或周围土地使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路段的限速,应及时进行再评估,适时调整限速值。同时,设置限速标志是最基本、应用最普遍的限速措施,还应定期对所设置的限速标志进行检查,确保限速标志设置规范、有效。

    5结束语

    超过设计速度的车速并不是"不安全"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考虑道路等级、道路特征(如道路线形、路肩条件、行车视距、路侧环境、停车需求和行人活动等),结合一个时间段的事故报告等因素,设定科学的限速值,对于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创造和谐、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具有长远而重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高建平,孔令旗,郭忠印,吴志辉.高速公路运行车速研究[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4,(4);

    [2]唐琤琤.限速、车速与安全[J].公路交通科技,2005,(3);

    [3]张锁,李杰,李连升.道路交通事故车速分析的探讨[J].交通标准化,2006,(8);

    [4]韩凤春等.限速标志设置的合理吗[J].汽车与安全,2007(4)。

    作者简介

    钟永康:广州市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陈家静:广州市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王世明:广州市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李丹:广州市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智能交通管理》杂志《交通管理》栏目长期征稿:http://www.its114.com/bencandy.php?fid=57&id=3824

  • 关键字: 车速;设计速度;限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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