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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的问题探讨

    2013-02-26 11:49:44 来源:智能交通管理杂志 作者:陆振益 封春房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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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序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交通产生了强大的需求,表现为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而城市道路的建设大大滞后于交通需求,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交通问题。智能交通系统是世界公认的解决交通问题的最佳途径,作为智能交通系统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具体体现的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在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加强交警的快速反应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各地相继建设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包括省级、地市级、县级),并成立了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交通管控中心、交通监控中心及交通管理中心等功能相似的职能机构。载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542个城市建成了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其核心均为集交通控制、视频监控、信息发布、指挥调度、突发事件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决策指挥机构。

    二、各地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情况

    省(自治区)级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起步较早的是广东、山东等省份,目前已建成或在建的省份有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新疆、吉林、广西、福建、山西等,其管控对象主要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主要实现对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的交通管控及跨地市的协调指挥等。

    直辖市级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起步较早,其建设模式及功能需求与地市级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相似,经过近年来不断的升级改造,目前功能已基本完善。

    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中,仅拉萨尚未建设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其他基本均已建成,如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青岛、武汉、南宁、成都、昆明、长春、沈阳、大连、广州、深圳等,其系统建设比较全面,功能较为完善。

    地级市中的苏州、无锡、常州、扬州、湖州、包头、廊坊、常德、株洲、东莞、中山等及县级市中的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江阴等城市的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对全国同类城市的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2005年以来,全国许多城市陆续开始支队(或大队)级交通指挥分中心的建设,如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及南京、杭州、合肥、石家庄、无锡、苏州等地级市。截至2010年底,全国成立交通指挥分中心616个,指挥分中心的建成使用,有效缓解了交通指挥中心的压力,提高了城市的交通管理水平。

    2010年开始,杭州率先在城区设立了多个基层中队指挥室(数字勤务室),常熟、江阴等县级市在城区也设立了多个基层中队指挥室,中队指挥室的建成使用,进一步提高了科技应用水平,弥补了警力不足,全面提升了交通管控能力。

    三、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流程

    早期的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建设流程不尽相同,部分地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后即进入项目施工,部分地市在项目立项并进行初步设计后即进入项目施工,只有少数地市在项目招标前进行了方案设计工作。根据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需根据以下流程进行:

    注:1、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新建或重大改扩建项目需要立项,部分改扩建项目不需要立项;

    2、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聘请项目管理后,可不聘请工程监理,由项目管理代理监理职责;

    3、详细设计对应于其他行业的施工图设计。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在进入施工阶段前至少应具备以下文件(可由第三方出具):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总体设计方案(可缺)、详细设计方案(至少包括:设计说明、设备材料清单及预算、施工图)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对项目建设极为重要。

    四、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

    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之前,缺乏统一的总体规划。建议:对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在对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需求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规划好系统的总体架构(各子系统之间、交通指挥中心与市局指挥中心、交通指挥分中心之间的相互关系)、总体功能(信息采集、处理、发布等)等,并完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总体设计方案等相关文件。

    2、城市道路的设计、建设未统筹考虑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设计、建设。建议:城市道路设计过程中,应同步进行交通工程设计及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工作可根据需要由不同的单位联合完成或由一些有经验、实力、资质的单位统一完成;城市道路建设过程中,应同步建设路口或路段的基础设施(如杆件基础、管道等),避免道路修好后需破路进行建设,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可将交通工程及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费用纳入整个道路施工建设的费用中。

    3、系统建设过程中,存在步骤不合理的现象。建议:系统施工前,一次性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设计工作,在此基础上,可以一次性完成施工,如受资金及时间限制,可按计划分步实施(可分为先内场后外场、先外场后内场或各个子系统分别建设等不同步骤的策略)。

    4、系统建设过程中,存在重施工,轻设计的现象。建议:由公安部交通管理主管部门牵头,对全国具有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能力和业绩的单位实现统一备案制度,各地在进行系统设计时,可从中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并在设计单位完成详细设计方案后,邀请国内交通管理方面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5、系统建设过程中,存在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建议:项目设计阶段,重点做好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软件的设计工作,公安部交通管理主管部门可在对各地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软件接口的标准规范,更好地指导各地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建设工作。

    五、结论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涉及子系统多、规模大、结构复杂、建设周期长、技术要求高,加之各地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其建设没有也不可能采用某种通用的模式,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机动车保有量、人口、面积、灯控路口数等)而定,但要严格遵循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宜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法,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之间可以就系统建设模式及相关技术加强沟通交流,以确保系统建设更加科学、合理、适用、经济。

    参考文献:

    1、GA/T445-2010《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公安部行业标准

    2、GA/T651-2006《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公安部行业标准

    3、GA/T515-20**《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公安部行业标准报批稿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011版(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作者简介

    陆振益: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交通指挥中心设计与项目管理

    封春房:硕士,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主要研究领域为交通指挥中心设计


     

  • 关键字: 交通指挥系统 建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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