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某交警大队交通警情事件处置预案 - 交通管理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山西某交警大队交通警情事件处置预案

    2022-12-13 15:01:55 来源:its114.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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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21)35号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道路交通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安部“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交通警情事件信息报送处置规程(试行)”,制定交警大队交通警情事件处置预案。

    一、交通警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

    为统一指挥、协调、整合大队警力,协调内外职能部门联动处置,由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安保任务等引发的对道路通行造成较大影响的警情事件,规范处置流程、规范信息报送,成立大队交通警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

    指挥长: 冯峥嵘 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指挥长:郭直平 交警大队党总支副书记

    成 员:各中队、科室、所、中心负责人

    领导机构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由郭直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部门,配置警力,报送信息等工作。

    二、交通警情事件分类

    (1)道路交通事故处置

    (2)道路异常拥堵类处置

    (3)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类处置

    三、警情事件等级分类

    根据警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情况,涉及车辆数量及对道路通行影响程段、持续时间等综合因素,每类警情事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四、道路交通警情处置及信息报送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类信息分为以下四级:

    有下列条件情形之一的,为一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类

    信息:

    1.发生一次死亡、下落不明5人以上,或者受伤 10人以上的事故;

    2.伤亡、下落不明人员中有副省(部)级以上领导的事故;

    3.涉及公安民辅警、警车,且有人员死亡的事故;

    4.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发生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死伤 3人以上的事故;

    5.车辆冲撞人群、非机动车,且造成人员死亡的刑事案件;

    6.城市道路5辆以上车辆、公路上10辆以上车辆连环剐蹭、相撞,且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7.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引发爆炸、燃烧的事故;

    8.实载大中型客运车辆或者校车发生翻坠、燃烧的事故;

    9.涉及高知名度社会人士的事故;

    10.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上报的其他事故。

    (二)有下列条件情形之一的,为二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类信息:

    1.发生一次死亡、下落不明3人以上、不满5人,或者受伤5人以上、不满10人的事故;

    2.伤亡、下落不明人员中有县(处)级以上、正厅(局)级以下干部的事故;

    3.涉及公安民辅警、警车,且有人员受伤的事故;

    4.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发生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死伤不满3人的事故;

    5.造成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死亡、下落不明的事故;

    6.车辆冲撞人群、非机动车,且造成人员受伤的刑事案件;

    7.道路上5辆以上车辆连环剧蹭、相撞,且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8.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9.道路上发生车辆翻坠、燃烧,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

    10.省级公安机关或者交警总队要求上报的其他事故。

    (三)有下列条件情形之一的,为三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类信息:

    1.发生一次死亡、下落不明2人或者受伤3人以上、不满5人的事故;

    2.涉及公安民辅警、警车,且无人员伤亡的事故;

    3.造成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死伤的事故;

    4.道路上发生涉及公交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事故;

    5.道路上发生车辆翻坠、燃烧,造成人员受伤的事故;

    6.市级公安机关或者交警支队要求上报的其他事故。

    (四)有下列条件情形之一的,为四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类信息:

    1.发生一次死亡、下落不明1人或者受伤2人以下的事故;

    2.造成单向交通中断,或者造成滞留车辆排队超过2公里的事故;

    3.道路上发生车辆翻坠、燃烧,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4.县级公安机关或者交警大队要求上报的,或者群众需要救助的其他事故。

    信息报送:根据一至四等级划分,启动公安交通警情事件报送机制,由大队领导批准,向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报送相关警情,由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按警情等级及时上报。

    警情处置:发生以上四个等级事故类交通警情后,立即启动大队交通警情处置领导机构。大队指挥中心应立即响应,全员值守,向所有参战部门发送指令,确保警令畅通,传递准确及时。

    五、道路交通异常拥堵类警情事件处置及信息报送

    道路交通异常拥堵类信息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道路交通中断24 小时以上或者滞留车辆排队超过10公里的,影响相邻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异常拥堵。

    (二)二级:道路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或者沸留车辆排队超过5公里的,影响相邻两个以上地级市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异常拥堵。

    (三)三级:道路交通中断6小时以上或者滞留车辆排队超过3公里的,影响地市辖区内两个县级辖区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异常拥堵。

    (四)四级:道路交通中断3小时以上或者滞留车辆排队超过2公里的,影响县级辖区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异常拥堵。

    信息报送:发生此类警情后,指挥中心立即通过全国道路态势监测平台上报警情,同时书面向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 报送警情概要,以便上级部门决策,启动相应应急机制。

    警情处置:指挥中心在收到来自监测平台报警或群众报警后,立即通知辖区中队核实警情概要,同时根据等级不同,上报大队机关领导和当时值班领导,启动应急指挥机构,按程序报送信息,协调部门调配警力,先期处置。

    六、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类警情处置及信息报送

    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类信息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临时管控范围影响相邻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通行,且预计持续时间24小时以上的。

    (二)二级:临时管控范围影响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相邻两个以上地级市道路通行,且预计持续时间12小时以上的。

    (三)三级:临时管控范围影响地级市内相邻两个以上县级辖区道路通行,且预计持续时间6小时以上的。

    (四)四级:临时管控措施影响县级辖区内道路通行,且预计持续时间3小时以上的。

    信息报送:发生此类警情,应立即向市级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上报管控信息,说明管控范围。

    警情处置:发生此类警情事件,大队应立即启动指挥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部门,配置警力,先期管控。

    七、应急处置机构职责分工

    大队应急处置常设机构为大队指挥中心,发生交通警情后,指挥中心应全员到位,接受上级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对警情事件信息报送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收集、汇总、核实、跟踪、管理本辖区各类四级警情事件信息;向市级公安交通指挥中心报告本辖区发生的各类三级以上警情事件信息。

    为统一报送信息,规范处置流程,确保报送及处置指令的准确信,应由指挥长、副指挥长统一安排,统一协调,工作人员不得未经批准私自上报。

    八、交通警情信息报送及处置要求

    警情事件信息报送处置流程总体分为初报、续报、终报等三个报送处置阶段。

    (一)初报:先期到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的民警,应当向本地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上报警情事件信息。接到现场民警或者下级公安交通指挥中心报送的警情事件信息后,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应当在30分钟内,完成警情事件类型、等级、原因、时同、地点、损先及危害、相关人员及车辆情况等信息要素的初步核实,并按相应等级事件分级分类报送。

    (二)续报:对于初报的警情事件信息,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应当跟进事件处置进展情况,按照上级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的指令时限完成事件信息续报。上级公安交通指挥中心未有明确要求的,应当每日定时续报一次警情事件处置进展信息。

    (三)终报:警情事件现场处置结束后,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应当在接到终报信息后 30 分钟内核实信息内容,并向上级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终报警情事件信息。

    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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