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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启用30处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

    2018-03-13 09:23:26 来源:东方今报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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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6日下午,记者从郑州市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启用通报会上了解到,自2月28日起,郑州市将正式启用已建设完成的30处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凡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运输车辆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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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交通委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超限超载作为一种危害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损害经济社会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大大缩短了公路使用寿命和服务年限,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引发多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此外还会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形成恶性循环,扭曲了运输市场,损害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具备对道路上行驶的载重货运车辆,实现不停车重量检测、图像采集、车牌识别、信息收集、数据分析等功能。动态称重设备准确度等级可以达到5级标准。系统后端综合管理平台集设备应用管理、数据业务处理流程、移动执法手持终端、智能视频监控四者于一体。手持终端可作为路面执法人员辅助设备,在终端安装治超专用APP,定点拦截严重超限违法车辆。

    该系统主要布设在公路桥梁重要节点处,对车道上行驶的载货车辆进行动态称重,无需人为干预,不阻碍交通,当检测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则将该车车辆称重数据、车辆图像及车牌照号码等信息自动传输至后端综合平台。同时,车辆行驶前方处LED可变信息标志实时显示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及警示信息,配合路侧的交通标志,引导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进入固定治超站或卸货站点内接受卸载和处罚。

    据介绍,若超限嫌疑车辆未按照规定进站处理超限行为,根据治超联合执法机制,执法人员将通过邮寄违法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通过互联网与治超成员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和抄告,按照“一超四罚”的有关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抄告信息对车辆驾驶员、货运车辆、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进行处罚;交通执法机构依据抄告信息依法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罚。并将货运企业、车主纳入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河南”网站,形成一次违法,多次处罚的威慑效果。


  • 关键字: 超限超载 动态检测系统
  •    责任编辑:梁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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