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政府“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培育浙江综合交通产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于近日印发《浙江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意见》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以下简称“四新”),在航空产业、轨道交通产业、智能化数字化交通产业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划。
智能化数字化交通产业具体内容如下:
大力发展智能化数字化交通产业
到2022年基本建成杭州湾智慧高速公路网
高标准打造杭绍甬智慧高速,加快实施沪杭甬高速公路智慧改造。
依托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项目深入开展基础设施数字化、基于大数据的路网综合管理、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等领域先行先试,到2022年基本建成杭州湾智慧高速公路网。
支持打造智能网联
汽车研发创新平台
加快杭州、宁波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基地建设,出台浙江道路测试管理规范,支持开展安全辅助驾驶、车路协同等技术应用的封闭和开放测试。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科研计划等现有政策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聚焦,对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平台建设和示范应用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大力支持新能源智能网联物流车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研发制造基地。
支持综合交通大数据
产业发展
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建设,做实省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推进交通大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和挖掘。
支持“城市大脑”建设,培育壮大城市智慧交通服务业。加快建立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制定全省统一的交通数据共享交换及应用规范。支持交通大数据众创空间发展,打造“互联网+”交通运输创新创业平台。
有序推进交通关联服务业
建设综合交通旅游信息服务平台
建设综合交通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一站式综合出行服务商,推进车票、船票、门票等跨区(市)域、跨运输方式的一体化预订和结算。
推进移动支付、无感支付在全省交通旅游领域全面应用。支持 “四好农村路”和“万里绿道网”建设,鼓励开发房车、游艇、邮轮、水上飞机等特色旅游产品。
推动交通资源 综合开发利用
加快杭州西站、萧山机场、宁波西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广应用“轨道+物业”等以交通引导土地综合开发模式。
创新“服务区+”“互通+”模式,围绕高速公路服务区、互通区拓展商贸展示、物流集散、仓储配送等综合服务功能,支持高速公路物流服务网络建设。统筹推进普通公路服务站等设施建设,加快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