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信用治超”模式有效破解公路超限超载难题 - 公路信息化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 丽水“信用治超”模式有效破解公路超限超载难题

    2019-08-22 10:53:27 来源: 交通运输部网站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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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失信清单管理”工作由丽水试点先行先试到全省有序推进,模式日臻完善,实践初显成效。

      2018年11月开始,丽水作为全省高速公路信用治超唯一试点,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到2019年1月底,丽水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每月累计3次超限30%以上的货车基本消失;百吨以上超限车辆由每月上百辆骤减至2辆;超限货车总数逐月递减,其中超限30%以上货车由2018年10月的27510辆减少至今年6月的3308辆,降幅达88%。

      今年7月,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工作在全省推开,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治超形成合力,丽水市高速公路超限率持续下降,8月上旬降至1.9%,创下新低。作为先行试点,丽水为如今全省信用治超提供了好的经验和借鉴。

      失信清单+失信惩戒

      探索创新信用治超机制

      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出台印发《关于丽水市建立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的通知》,细化黑名单认定规则、应用范围、惩戒措施。明确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将限制失信当事人部分高消费行为和融资授信,如限贷、限乘等。被纳入“违法失信清单”的车辆,驶入丽水市境内高速公路将不予抬杆放行。

      文件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印发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规定,开展制定。充分征求了28家重点运输企业、钢铁厂、物流公司等对道路运输管理、执法管理和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违法失信名单具体经七个环节严格确定

      收费站出口计重数据统计,定期将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进行汇总。

      由丽水市高速路政大队负责对汇总采集的数据逐条进行初步审核。

      由丽水市高速交警对闯违禁处罚车辆进行比对。

      由省级治超平台对数据进行复核确定后,将数据下发至丽水市高速公路违法数据库。

      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省高速办统一将其纳入高速公路不抬杆系统

      经法定程序仍拒不接受处罚的对象(包括司机,车主等相对当事人)由交通部门起诉到法院进行审判。

      上报市信用办纳入信用联惩黑名单。

      双管齐下,对丽水市超限超载车辆形成极大的威慑作用。

      “信息化+规范化”

      助推信用治超机制发力

      丽水对基础硬件设备进行优化提升,实施规范化治超。与省级治超平台开发公司联手,专门开发上线“不放行不抬杆”软件。运行半年多来,该软件运转稳定准确,试点工作期间,共计对七批94辆纳入违法失信名单的货运车辆实施“不抬杆不放行”惩罚措施,未发生一起误判。对全市34个收费站共计213套车辆进出口车道收费系统进行设备更换、软件升级,并完善高速收费站进出口车辆通道的交通诱导指示牌、道路护栏、检测车道栏杆等基础设备,及时消除超限违法车辆在检测区域逆行、掉头、抢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

      加强共享数据信息,促进治超信息化。严格数据信息采集。对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计重数据进行统计,经高速路政大队初核、高速交警对闯违禁处罚车辆进行比对、省治超平台复核后,将数据下发至丽水市高速公路违法数据库,经丽水市治超办核定并公示后形成违法失信清单。规范数据流转程序。强化与省高速公路信息中心系统对接,统一将违法超限车辆信息纳入高速公路“不抬杆不放行”系统。及时反馈数据信息。以发短信、拨打电话、邮寄信函等方式及时告知被列入“清单”的驾驶员、车主相关政策;将拒不主动接受处理的失信清单车辆信息定期抄告运管机构。

      同时,丽水市将94辆纳入限制的车辆信息共享到市高速交警部门并统一发布布控令,进行重点监控,其中省内外市违法车辆信息函至各地市治超办协助查处。

    “协作+修复”   

    确保信用治超常态长效

      丽水坚持部门协同治理,建立协同共治机制。形成由丽水市治超领导小组(市治超办)牵头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运管局)市高速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业主单位等依职能全面参与共治的治超格局。坚持执法力量下沉,高速交警和交通执法人员联合下沉至辖区内每个收费站点,重点就政策宣贯、应急事件处置等进行指导,全面开展现场执法。坚持宣传引导同步,高速公路业主单位组织全市高速公路各管理处召开视频会议,由市治超办工作人员就信用治超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确保一线工作人员迅速掌握信用治超工作要点。

      按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程度,丽水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合理规范退出联惩限制名单方式。纳入交通系统不予抬杆放行的限制车辆,若及时到相关执法部门接受处理,在消除违法行为后,市治超办在2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移除限制进入高速通行名单。情节严重(法定期限内拒不接受处罚、套牌不配合执法等)的车辆,在消除违法行为后连续一个月内没有相应同样违法行为的,市治超办移除限制高速通行名单。有严重违法行为(暴力抗法、拒绝检查、强行闯卡等)并被列入联合惩戒的当事人,消除违法行为后依法申请移除信用联惩“黑名单”,一般需要6-12月。


  • 关键字: 信用治超
  •    责任编辑:suyan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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