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日上午,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在我院召开了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城市(港口、公路)考核指标体系研讨会。部政法司节能减排处李树栋处长,部公路院、水运院有关专家,院发展中心、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李树栋处长主持。
项目中心对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城市(港口、公路)考核指标体系的编制依据和主要内容做了说明,与会同志围绕考核指标体系框架、指标内涵、权重分解、考核标准、考核方法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明确下一步由交科院、水运院和公路院分别对三类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
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城市(港口、公路)考核指标体系是在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抽出部分核心指标组成,包括强度指标、体系性指标、保障性指标、特色性指标四部分,旨在绿色循环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区域性主题性试点工作完成后,对其体系建设是否完善、目标和项目是否完成进行考核,并做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