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南宁市召开广西地方标准审定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由广西交通运输厅提出,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北京市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及我院共同起草的《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广西地方标准进行审定。出席审定会的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苏彩和处长、广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副处长韦扬、副调研员张迎春,以及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夏传荪等7位专家组成的审定专家组。参加会议的还有参与标准起草单位的相关领导及编制组成员。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苏彩和首先发表讲话。他在讲话中不仅要求专家组本着科学合理的理念对标准进行审定,也希望起草单位本着谦虚谨慎的态度,认真记录专家组的意见及建议,细致地解答专家组提出的问题。
专家组经过对标准内容进行逐条审定后,一致认为:《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标准是在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相关文献资料,并结合广西实际的基础上制定的,标准包括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总体要求、各类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规定、复杂路段交通标志的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综合应用等部分,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符合广西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的实际需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标准的制定、发布实施为广西境内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提升广西境内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会上,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
该标准在审定会后将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预计近期向自治区质监局申请报批后,很快将正式发布为广西推荐性地方标准。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顺利通过审定,这预示着广西首个交通运输地方标准的诞生。该标准的出台,不仅填补了广西交通运输地方标准的空白,也是广西在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方面实现的重大突破。同时,这也是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今年5月31日成立后,我院作为秘书处承担单位,对其起草、征求意见及送审进行全过程管理的首个地方标准。该标准顺利通过审定,也标志着标委会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工作已步入正常轨道,已逐步构建起了广西交通运输地方标准的研制平台,在制定地方标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