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管局采取八项措施加强路政执法安全管理 - 行业政策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 黑龙江省高管局采取八项措施加强路政执法安全管理

    2014-01-09 12:29:16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评论:
    分享到:

      近日,黑龙江省高管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依法治路、保护路桥安全畅通这一中心任务,重管理、查隐患、抓整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采取八项措施确保路政执法安全有序。

    一是上路执法的路政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反光背心、对讲机、发光警示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二是路政案件处理现场作业时不得少于三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三是路政执法车辆要配备必要的警灯、警报。四是在治超站点遇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在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抓、拉车门、车窗及车辆的其他突出部件,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内,强行扒登车辆责令驾驶人停车。五是路政执法人员在查车验货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提示。六是路政人员不得在不具备执法条件的情况下强行执法,不得追赶违法车辆或强行超越将车辆置于违法车辆前方强行阻拦。七是配合养护部门维护施工现场安全,路政车辆应停在施工现场来车方向警示标志起始点,并开启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车载显示屏。八是在夜间、雾天、雨天、雪天等道路通行条件恶劣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时要根据需要配备人员,按规定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提示引导标牌、反光锥筒,并专人负责安全警戒。

  • 关键字: 路政执法
  •    责任编辑:liujuan
  • 每周新闻精选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