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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省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贵阳市顺利召开

    2014-07-07 11:52:39 来源: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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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署四项重点工作整治三大突出顽疾

    以崭新的思路统揽全局以良好的服务助推发展

      ——全省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贵阳市顺利召开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公安部交管局“6.17”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广西现场会、全省公安机关深化警务机制改革黔南现场会精神,全面推进全省公安交通管理警务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新形势下贵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7月2日,为期半天的全省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贵阳市省警官职业学院警务训练大楼3楼毕节厅顺利召开。会议分析认真总结了全省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困难,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公安道路交通工作的新思路,对全省公安交通管理警务体制机制改革、三大板块(农村、城市、高速公路)重点治理、交警系统争先创优、交警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等四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提出,要破除瓶颈,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创建我省道路交通管理整体性治理新模式;要真抓实干,群策群力,着力开展农村、城市、高速公路三大板块专项整治,根治农村事故多发、城市交通拥堵、高速公路通行不畅等顽疾;要以开展向“最美警察”周科永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为契机,推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涌现出更多更好的“最美交警”、“最美岗点”、“最美窗口”、“最美警队”、“最美服务队”,培育和推广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广泛争取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要以加强廉洁自律和正规化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纪律严明、公正廉洁的公安交警队伍。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局局长王健伍在讲话中强调,新形势下带来的不仅是新挑战和新任务,还有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凝聚力量,破解难题,强力推进警务体制机制改革,紧紧扣住时代发展的脉络,积极适应新的时代特征,把握好“大数据”时代和互联网时代来临、以及整体性治理时代到来的新机遇,把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融入全省公安工作发展大局,融入道路交通安全整体性治理大局,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和促进全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市(州、区)交警支队(交管局)、铁路交警支队、总队高速支队支队长、政委、办公室主任,威宁县、仁怀市交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总队班子成员、各处室正副处长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A、“一二三”工程:构筑未来全省公安

    道路交通管理整体性治理新模式

    会议分析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五大突出问题:一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交通大发展、隐患大爆发、安全大挑战的新形势;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整体性治理格局还有待进一步形成;三是管理手段弱化导致农村、城市、高速三大板块交通管理问题突出;四是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管理手段与人、车、路的快速增长不相适应;五是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期执法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挑战。

    为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任务,必须要有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必须要依靠改革创新。会议明确了新形势下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中心任务,以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服务全省公安大局、服务民生福祉为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以提升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的公安交通管理能力为根本,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体性治理为核心,以全省交通管理大指挥平台为载体,以创新和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深入推进组织建设、法制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跨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先进行列,助力全省公安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为贵州2020年与全国同步小康创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强调:当前,人、财、物大流通和大变动的社会形态,以及社会信息化的大发展,构成了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的社会大背景。社会信息化、动态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也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带来很多新问题、新挑战,逼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必须以新思维,新手段去应对。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坚持服从大局原则、问题导向原则、需求优先原则、创新引领原则,切实、稳妥、积极地推进公安交通管理警务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实现“四个转变”:即从管理主体单一化转变为治理主体多元化;从管理方式单一化转变为治理方式多元化;从行业性管理转变为整体性治理;从应急式管理转变为预警式治理。

    搭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一二三”工作架构——

    面对错综复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繁重艰巨的道路交通管理任务,需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公安工作发展大局,重新审视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探索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的公安道路交通管理“一二三”工作架构。以指挥中心为龙头,通过“信息流”贯穿、“业务流”融合、“考核流”保障,汇集“大数据”,搭建“大平台”,推动“大指挥”,筑牢“大公安”基础,服务“大交通”领域,保障“大安全”格局。

    “一”即“建立一个平台”。

    以大数据建设为支撑,建立一个集信息采集、研判、指挥、调度、决策、监管、应用为一体的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大指挥平台,解决好目前公安交警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分散,结构性数据、非结构性数据存在信息“孤岛”等问题,为道路交通管理数据的“云存储”、“云服务”和“云计算”夯实基础,实现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的“大集中、优整合、高共享”。完善省、市、县三级指挥体系软硬件建设,以海量的公安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支撑全省公安基础工作,以严密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服务公安反恐维稳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局。

    “二”即“建立两大体系”。

    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队伍建设和业务管理目标网考体系。将各级成建制的公安交管局、支队、大队、中队及交通民警统一纳入考核,开发网上目标考核系统并与所有交管业务和政务工作对接,完善工作目标、任务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分级、分类开展评比,以考核为杠杆撬动工作,激发民警工作积极性,盘活现有警力“存量”。

      二是建立“内生动力、外树形象、服务民生”的阳光警务管理体系。坚持群众路线,以加强群众监督和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为目的,以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为抓手,建立完善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警务体系,做到“执法依据公开化、执法过程流程化、执法程序标准化、管理服务人性化”。大力推行阳光车驾管窗口建设、阳光事故处理、网上阳光自助服务平台等措施,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努力实现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

      “三”即“治理农村、城市、高速公路三大板块”。

    一是治理农村道路板块。针对当前我省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以及农村公路“四差”(路况差、车况差、环境差、秩序差)、“两缺”(缺管理、缺意识)的问题,以遏制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任务,固化2013年“百日整顿”成果,打造“四三二一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模式”:“四”即省有统筹、市有规划、县有部署、乡(镇)村(寨)有落实的省、市、县、乡四级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体系;“三”即对“人、车、路”三要素进行综合治理,摸清底数,切实落实交通民警、警务助理(协管员)、乡镇干部、村主任、村民小组长的管理职责;“二”即在各乡(镇)建成一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建立乡镇交通安全检查点(劝返点),覆盖农村主要道路和县乡进出卡口,以“一站一点”为载体,全面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一”即实现“一县一策”,结合本地道路、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实际,探索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切实有效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加强各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治理,确保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势头。

    二是治理城市道路板块。以治堵保畅为中心任务,全面推进城市畅通工程。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以贵阳、遵义为试点,探索建立“物理隔离、智能控制”为基本形式,“公交优先、救援优先”为主要特色的绿色生命通道,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同时积极推行轨道交通建设、BRT建设、公交枢纽场站建设,形成多种交通方式快捷换乘的城市公共交通立体网络,压缩私车通行空间,全面提升交通参与者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早日实现贵阳市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其余8个市(州)中心城市和贵安新区直管区达到50%;完善和实施城市交通规划,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五同步”(同步规划、同步立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制度。科学组织城市交通,强化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动静态交通容量,优化路网结构,提高城市交通服务水平。

    三是治理高速公路板块。探索符合贵州实际、体现贵州特色,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整体性治理的高速公路管理“贵州模式”,全面加强路警联勤联动,充分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各职能部门力量,强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在突发事件处置和事故应急救援上实现“快速救援、快速处置、快速清障”,营造“安全畅通、便捷高效、依法有序、设施完备、环境友善”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以《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修订为契机,从法律法规上对“公路防控体系建设”、“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高速公路经营者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限速标志和车道限速值”、“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等逐一进行明确;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统筹规划建设道路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网,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增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控制和应急救援能力。

    会议认为,通过搭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一二三”工作架构,切实履行公安交警的道路交通安全主管职责,确保扎实推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取得质的飞跃,必将助力贵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贵州公安大局,更好地服务于贵州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2020年与全国同步小康的目标。

      B、“三大战役”:对重点交通领域实行针对性集中治理

      会议明确,即日起至9月30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分别围绕农村、城市、高速三大板块交通管理工作,开辟“三大战场”,发起农村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城市道路静态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高速公路违法占道专项整治“三大战役”,确保打赢“每一仗”。农村交通整治以国、省、县、乡道为主战场,重点严厉查处营运客车超员、超速,面包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低速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校车超员、车辆逾期未检,重中型货车严重超载,摩托车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违法骑乘多人等六类重点车辆的十四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城市道路整治重点查处违法停车、占道经营、修车、洗车、装卸货物、马路市场、非法营运以及影响道路通行的其他静态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整治重点查处大型车辆占用快速车道、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两占”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创造更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会议强调,农村、城市、高速公各路三大板块的针对性治理是落实警务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金石”,为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对专项整治进行月考核排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每月从组织保障、交通违法查处量、信息上报、整治成效等方面对各地逐一考核排名,排名结果提请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全省通报,并呈报省委、省政府及省厅党委,抄送各市(州)党委、政府。要通过专项整治,探索增大驾驶人违法成本,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的有效手段,如探索将驾驶人违法记分纳入个人诚信体系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做法;探索实施驾驶人专题教育培训制度,特别是要强化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驾驶人等重点驾驶人的再教育、再培训制度,引入体验驾驶等活动,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及安全驾驶技能。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营造宣传声势。邀请媒体记者随警参战,深入一线,开展随警采访、现场报道,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案例,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以及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C、“六个一”活动:掀起比学赶帮、争先创优热潮

      为深入推进我省公安交警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培树先进典型,积极弘扬公安交警队伍“我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把我当家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和深厚警民情怀,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带动广大交通民警对人民群众动真情、交真心、办实事、解难忧,真正解决公安交警部门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向“最美警察”周科永等同志集中学习活动,通过组织一系列先进典型的专题采访、开展一次先进典型主题巡回宣讲报告会、汇编一本先进典型事迹书籍、摄制一批先进典型电视专题片、组织一次先进典型事迹摄影展、开展一场先进典型事迹文艺汇演等“六个一”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掀起比学赶帮、争先创优的热潮,推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涌现出更多更好的“最美交警”、“最美岗点”、“最美窗口”、“最美警队”、“最美服务队”等先进典型,进一步密切警民鱼水深情,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提升全省公安交警的综合服务水平。

      D、“十条规定”:筑牢拒腐防变、勤政廉政基础

      为切实加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全面梳理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在项目立项、招标采购、人财物管理等环节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在执勤执法、车管窗口、事故处理中的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制定出台了《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规定》,设定纪律红线,堵塞管理漏洞,规范民警行为,全面提升全省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2014年7月2日

  • 关键字: 贵州 公安道路交通管理
  •    责任编辑:liu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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