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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08-25 16:14:21 来源:www.its114.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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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是城市交通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相继发生了多起公交车辆燃烧和安全生产事故,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当前,我省进入夏季高温多雨天气,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影响较大,特别是南京青奥会即将举办,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防范事故发生意义重大。按照南京青奥安保和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城市客运企业是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在当地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司乘人员和车辆等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负责实施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部署开展安全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一要督促公交企业和出租汽车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的建立和落实执行情况。二要督促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企业对车辆、场站、运营服务、司乘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事故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排查,不留死角,务求实效。检查要做到有记录、有台账、有影像。三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零容忍”,立即提出整改的意见,明确整改期限,落实好整改措施,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遗后患,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二、全面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提高司乘人员素质是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各地要坚持以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为核心工程,按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一要严把公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准入关,强化司乘人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严格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二要扎实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督促城市客运企业在青奥会之前对所有司乘人员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全面轮训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考核,责令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驾驶人,及时依法接受处理,并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三要积极倡导礼让斑马线活动。要积极引导公交车、出租汽车率先倡导和实践“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强化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倡导文明礼让理念。

    三、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公交企业按照规定制定和完善城市公交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预案,加强对司乘人员交通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常识、处置程序和处置方法,切实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行驶途中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公交治安、反暴恐、消防等工作,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暴恐活动和公共卫生等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组织开展防范处置的应急演练,并主动接受公安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要加强对公众宣传教育,公交车辆要加强播报“严禁三品上车”和安全、应急方面的语音提示,安装移动电视的公交车辆要增加乘车安全、消防和应急等方面内容的播出频率。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出现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上报城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是当前城市客运管理的一项重点任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本地情况认真落实、迅速部署,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联系人:宋昌娟,联系电话(传真):025-84211930。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7月1日

  • 关键字: 公共交通运营安全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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