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201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 行业政策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 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201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015-03-31 10:45:20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评论:
    分享到:

      
      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依托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于2013年底经公安部批准成立,自2014年1月起正式运行。为充分发挥公安部重点实验室的基地研究作用,鼓励并资助科技人员开展与本实验室学术方向相关的试验研究,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自2014年起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放课题。2015年度,实验室将继续对开放课题予以支持,现将本年度开放课题申报事项公布如下。

      一、开放课题宗旨

      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开放,联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领域科研人员共同开展具有创新性的高水平研究,攻克重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为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开放课题主要研究方向为驾驶人驾驶行为特征分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干预、机动车运行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性评估、交通事故勘查与鉴定及交通事故信息综合分析。

      二、开放课题资助范围

      2015年度,实验室拟资助开放研究课题9项,具体研究内容及要求详见《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2015年度开放课题建议》(附件1)。

      (一)驾驶时使用智能终端对行车安全影响研究

      通过试验,明确驾驶时使用智能手机、导航设备等智能终端对驾驶人道路注视、对车辆的纵向和横向控制等驾驶行为的影响程度,提出改善措施及对策。

      (二)道路交通安全成果共享平台构建研究

      研究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成果平台框架、运行机制方案、开发技术方案等,为共享平台构建提供基础支撑。

      (三)基于卡口图像的重点驾驶人特征比对与预警技术研究

      通过机动车驾驶人脸部特征图像与已知图像快速比对,实现对满分、暂扣、注销、吊销、撤销、吸毒等重点驾驶人的动态监管,解决重点驾驶人安全监管过程中驾驶人身份特征认定难题。

      (四)基于车载视频的交通违法行为识别技术研究

      基于车载视频监控、交通行为识别等技术,拓展车载视频监控终端的功能,实现伴随车辆动态交通行为识别、记录及管理,为打击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提供证据支持。

      (五)移动式机动车驻车制动性能测试设备及方法研究

      研制移动式机动车驻车制动性能测试设备,并编写相应的测试操作规程,丰富驻车制动性能测试手段,在不具备驻车坡道的情况下,解决当前无法在滚筒制动检验台上测试驻车制动性能的多轴汽车、汽车列车的驻车制动性能测试问题。

      (六)机动车闯红灯影响因素分析与改进对策研究

      研究确定影响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的关键因素,重点从道路安全设施的角度,研究提出减少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的对策,并为信号交叉口安全设计与控制方案改善提供依据。

      (七)典型车辆路面附着系数测试研究

      实验确定典型车辆在不同路面条件下的纵滑附着系数参考值,为基于理论公式的车速计算提供关键性基础参数。

      (八)重型卡车制动热衰退与制动失效的关系研究

      研究重型卡车制动热衰退典型特征及规律,提出针对制定失效的分析技术。

      (九)城市主干路安全隔离设施对交通事故的影响分析

      研究城市主干路安全隔离设施对交通事故发生概率的作用规律和影响程度,建立隔离设施对交通事故的影响关系模型并实证。

      三、资助方式与研究期限

      (一)资助方式

      每个开放课题资助经费一般为3-5万元,经费按年度分批划拨。以委托开发(根据要求,也可合作开发)的方式,双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委托方支付资助费用,承担方提供发票。签订开放课题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实验室支付资助总额的50%,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审查合格后,再支付资助总额的50%。课题结束时,课题组应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重点实验室审核后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二)资助期限

      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四、申请与评审

      (一)申请条件

      1、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研究人员均可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不接受2家或多家单位联合申请。

      2、申请人应是开放课题的实际负责人,院校或科研单位申请人需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企业申请人需具有相关领域研究经历或开发经验,不限学位和职称。

      3、申请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已承担课题未按期完成或未通过验收的申请人不得申报。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填写《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2),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实验室。申请书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至少1份为原件)。

      (三)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审查申请单位、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是否规范。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以专家评审会形式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四)结果发布

      最终申请结果在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网站公示并正式下达通知书,签订合同。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五、实施与结题

      (一)开放课题实施

      1、开放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的实施,并在课题实施中期,向重点实验室提交《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中期进展报告》,重点实验室对报告审查后提出评审意见。课题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整改。

      2、若课题无法按计划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出国/调离,需要延长研究期限或终止(撤销)研究的,课题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重点实验室审批,但课题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逾期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且未提交申请的,取消课题负责人今后申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的资格,并向其所在工作单位通报。

      3、若课题无法完成,重点实验室有权中止经费支持。

      (二)开放课题结题

      开放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重点实验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重点实验室按依托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和结题工作。

      六、知识产权

      (一)由实验室全额资助的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实验室所有,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享有使用权;由实验室部分资助的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

      (二)凡由实验室资助的开放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奖项等所有成果,均须标注“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英文:Supported

      byOpenProjectofKeyLaboratoryofMinistryofPublicSecurityforRoad

      TrafficSafety)和项目编号。

      (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申请专利,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请截至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方丽庄

      电话::0510-85515645

      电子信箱:1768892870@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88号/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214151

  • 关键字: 道路交通 开放课题
  •    责任编辑:liujuan
  • 每周新闻精选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