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8月5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促进交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交通智能化发展,发改委、交通部印发《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实施重点示范项目,抓好任务落实。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示范和杠杆撬动作用,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能交通建设和运营,构建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完善法律法规,鼓励规范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方案提出,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重点示范项目,到2018年基本实现公众通过移动互联终端及时获取交通动态信息,掌上完成导航、票务和支付等客运全程“一站式”服务,提升用户出行体验;基本实现重点城市群内“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重点营运车辆(船舶)“一网联控”;线上线下企业加快融合,在全国骨干物流通道率先实现“一单到底”;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系统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立足“十三五”、着眼更长时期的发展需求,逐步形成旅客出行与公务商务、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相互渗透的“交通移动空间”;实现各类交通信息充分开放共享,打破信息不对称,精准对接供需、高效配置资源;逐步构建“三系统、两支撑”的智能交通体系,实现先进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和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服务效率、资源配置效率以及交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方案要求,加大对基于下一代移动通信及下一代移动互联网的交通应用技术研发支持力度,攻克面向交通安全和自动驾驶的人车路协同通信技术,基于交通专用短程通信技术和现有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实现车路信息交互;研发并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TE开展智能汽车示范应用。示范推广车路协同技术,鼓励乘用车后装和整车厂主动安装具有电子标识、通信和主动安全功能的车载设施。
推动高精度的地图、定位导航、感知系统,以及智能决策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开展自动驾驶核心零部件技术自主攻关。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实现智能共享和自适应学习,提高驾驶自动化水平。推广交通事故预防预警应急处理、运输工具主动与被动安全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