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广东岭南通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关于 2017 年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督查工作的通 知》(交运便字〔2017〕68 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广东省交通 运输厅关于印发 2017 年运输工作要点及运输服务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粤交运〔2017〕175 号),提出有关要求如下,请一 并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及安排
(一)工作目标
1.已实现全国一卡通互联互通的 7 个试点地市(韶关、河源、 惠州、江门、肇庆、揭阳和云浮),应加快推进辖区内所有公交 车载终端的升级改造,并积极拓展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实现出行 方便快捷。
2.尚未实现全国一卡通互联互通的 14 个地市,应积极启动 交通运输部全国一卡通互联互通的开通工作,公交、地铁、轮渡 等一卡通新增终端设备升级改造,实现支持部全国交通一卡通标 准。2017 年省厅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遴选 7 个地市作为第二批 试点城市,相关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3.继续完成广东省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全国交通一卡通广 东省管理平台的建设,实现岭南通标准和部标准兼容。
(二)工作安排
1.2017 年 4 月 28 日前,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完 成本地区公交、地铁、轮渡等一卡通终端设备的应用情况调查。
2.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发行兼容交通运输部交通卡等标准 的新一代岭南通标准卡。
3.2017 年 11 月 1 日前,第二批试点城市完成交通一卡通系 统升级改造,接入全省统一的清分结算平台,实现与全国其他城 市的互联互通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制,明确任务。按照“省厅统筹、地市自主” 的原则推进升级改造工作,厅综合运输处、省运管局、广东岭南 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省督导专责工作组(以下简称督导组, 名单见附件 2),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地市督办小组,建 立省市联动的督办工作机制。岭南通公司负责联合地市一卡通公 司成立技术服务组,做好技术支持工作。已实现全国一卡通互联 互通的 7 个试点地市,应加快推动全国交通一卡通和岭南通互联 互通覆盖范围。尚未实现全国一卡通互联互通的 14 个地市,抓 紧调研摸清情况,明确目标和思路,及时启动全国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尽 快制定本地区 2017 年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的实施方案,明 确工作目标及责任人、细化任务和倒排工作、按月梳理工作任务 表,并于 4 月 28 日前将 2017 年全国交通一卡通实施方案、地市 终端设备调查表(附件 3)、地市督办小组成员表(附件 4)书面 报督导组。
(三)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 每月 20 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下月 工作计划报督导组。督导组将视各市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工作推进 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决策重大事 项,省市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
联系人: 陈洁毅(厅综合运输处) 电话:020-83730656,83846709(传真) 邮箱:chenjieyi@gdcd.gov.cn
附件:
1.省督导专责工作组名单
2.2017 年地市终端设备调查表
3.地市督办小组成员分工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7 年 4 月 20 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2017年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督查工作的通知》全文http://www.its114.com/html/news/policy/2017_04_86787.html
附件 1 省督导专责工作组名单
一、人员构成
组 长:翁兴根 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处长
副组长:许少华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龙东升 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副处长 谢振东 广东岭南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成 员:冯鹏展 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主任科员 易智君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物流处负责人 方秋水 广东岭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 2017 年全国交通一卡通试点开通工作。
2.负责本项目省级资金的统筹保障。
3.负责试点地市升级改造计划及配套省级平台建设方案审 定与实施指导。
4.负责项目进度日常检查工作,督导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和岭 南通公司安排资源协助地市公交运营主体和一卡通公司按计划 实施工程改造。
5.负责按照省公共服务均等化考核等工作要求,对岭南通公 司、地市公交运营主体和一卡通公司建立验收考核机制;督促地 市交通运输局按计划开展对地市公交运营主体和一卡通公司的 推动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