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强化联网联控指标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 行业政策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强化联网联控指标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07-06 14:06:28 来源: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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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清零办发〔2017〕7号

    关于强化联网联控指标考核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为充分发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科技支撑作用,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推进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深入开展,针对我省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数据缺失和不规范情况,结合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发现的联网联控系统应用中存在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失管失控等问题,切实扭转交通运输部联网联控考核中我省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省清零办决定采取断然措施,强化联网联控指标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车辆入网率考核

    车辆入网率是指截至某一统计时点,至少向上级平台传输一次合格动态数据的重点营运车辆数占本辖区内或本企业重点营运车辆总数的比率。根据每月从交通运输部信息中心取得的我省“两客一危”车辆考核数据,计算出全省“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入网率,车辆入网率必须达到100%。

    自2017年7月起,根据每月从交通运输部信息中心取得的考核数据,对于车辆入网率未达到100%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县级或者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整改,直到整改验收合格为止,整改期内暂停企业新增客运班线和车辆及扩大经营范围许可。

    二、强化车辆上线率考核

    车辆上线率是指统计期内,至少向上级平台传输一次合格动态数据的重点营运车辆数占本辖区或本企业(含服务商)处于营运状态且已入网的重点营运车辆数的比率。根据每月从交通运输部信息中心取得的我省“两客一危”车辆考核数据,计算出全省“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上线率,车辆上线率必须达到100%。

    自2017年7月起,根据每月从交通运输部信息中心取得的考核数据,对于车辆上线率未达到100%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由省局发文全省通报,并由企业所在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整改,约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连续两个月车辆上线率未达到100%的,由省局发文全省通报,并由省局责令其整改,约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连续三个月车辆上线率未达到100%的,由省局责令其整改6个月,直到整改验收合格为止,整改期内暂停企业新增客运班线和车辆及扩大经营范围许可。

    三、强化轨迹完整率考核

    轨迹完整率是指统计期内,重点营运车辆完整轨迹与本辖区或本企业(含服务商)上线重点营运车辆轨迹的比率。

    轨迹完整是指轨迹点连续,单台车轨迹完整率是指统计期间内,车辆轨迹连续里程与全部里程的比率。单台车轨迹完整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企业轨迹不完整车辆比率是指统计期内,单台车轨迹完整率低于95%的车辆总数占本企业“两客一危”车辆上线总数比率。

    自2017年7月起,根据每月从交通运输部信息中心取得的考核数据,按车属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分类整理,计算出全省道路运输企业的企业轨迹不完整车辆比率。企业轨迹不完整车辆比率在10%-30%的,省局发文全省通报,并由企业所在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约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轨迹不完整车辆比率在30%(含30%)以上的,由企业所在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限期一个月。一个月后企业轨迹不完整车辆比率仍在30%以上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或者《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自2017年7月起,根据每月从交通运输部信息中心取得的考核数据,可以计算出一个月内单台车轨迹完整率。第一个月单台车轨迹完整率低于95%的,由车属道路运输企业责令驾驶该车辆的营运驾驶员待岗五天,由企业组织待岗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第二个月单台车轨迹完整率仍低于95%的,由车属道路运输企业责令驾驶该车辆的营运驾驶员待岗十天,由企业组织待岗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并给予驾驶员经济处罚;第三个月单台车轨迹完整率仍低于95%的,当地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车属道路运输企业解除该驾驶员的聘用合同。

    在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过联网联控等途径,发现道路运输企业存在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严肃处理;发现营运驾驶员存在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行为,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平台连通率考核

    平台连通率是指统计期内,下级平台与上级平台之间保持正常数据传输的时间总和占统计期间总时长的比率。平台连通率必须达到95%以上。

    自2017年7月起,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湖南省道路运输联网联控相关工作实施意见》(湘运管办发〔2017〕45号)的文件要求对平台运营商的平台连通率进行考核。对于平台连通率未达到95%以上的平台运营商,由省局发文全省通报,并由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整改,约谈平台运营商的负责人,将此情况计入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平台运营商定期考核扣分项目;连续两个月或者全年有三个月平台连通率未达到95%以上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该平台运营商的服务能力进行重新认定,认定不合格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确保联网联控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责令平台运营商限期退出本地区道路运输动态监控服务市场,妥善处理好转网等事宜,并将结果上报省局。

    五、强化数据合格率考核

    数据合格率是指统计期内,下级平台上传的合格数据条数占上传数据总条数的比率。合格数据包括车牌号、车牌颜色、时间、经度、纬度、定位速度、行驶记录速度、方向、海拔、车辆状态、报警状态等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相关信息数据体结构规则,且在合理范围内的车辆动态数据。数据合格率必须达到95%以上。

    自2017年7月起,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湖南省道路运输联网联控相关工作实施意见》(湘运管办发〔2017〕45号)的文件要求对平台运营商的数据合格率进行考核。对于数据合格率未达到95%以上的平台运营商,由省局发文全省通报,并由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整改,约谈平台运营商的负责人,将此情况计入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平台运营商定期考核扣分项目;连续两个月或者全年有三个月数据合格率未达到95%以上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该平台运营商的服务能力进行重新认定,认定不合格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确保联网联控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责令平台运营商限期退出本地区道路运输动态监控服务市场,妥善处理好转网等事宜,并将结果上报省局。

    六、工作要求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按照上述要求,依托动态监管平台监管建立层层抽查制度,重点抽查“两客一危”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分析梳理本辖区涉嫌违规、危险驾驶以及系统终端存在故障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为联网联控系统有效发挥安全监管作用提供坚实保障。省局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市州,省局将约谈市州运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并报请省厅核减项目、停拨项目资金。

    特此通知。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代章)

                          2017年6月30日

    报:海兵厅长、邹飞副厅长、石祥总经济师

    送:厅办公室、厅安全处、厅运输处

    发:局领导、相关科室

  • 关键字: 湖南省 道路运输安全 车辆联网联控
  •    责任编辑: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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