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 行业政策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 《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2017-11-23 09:35:56 来源:咸宁新闻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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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物价局发布《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市范围内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及相关管理活动进行了有效的规定。该细则从12月1日开始实施。

      哪些地方停车需要收费,收费标准如何?哪些情况又不用交纳停车费……带着读者的相关疑问,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

      五类场所实行政府定价收费

      据介绍,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照政府定价和企业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两种方式来收取。

      以下这5类场所实行政府定价:机场、车站、码头、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点)、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换乘站等规划配套建设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公立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公园等公益机构规划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划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执行。

      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停车场,由经营者按照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5种情况可免交停放服务费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细则还对免收停车费的情况进行了规定,以下五种可以免交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建、内设停车场办理事务的车辆;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不足60分钟的车辆、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停车场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政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在规定的免费时段和场所停放的车辆。

      收费标准实行差异化

      对于市民关注的收费标准,物价局工作人员也给出了解答: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

      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不同区域、不同车型、不同时段、不同设施停车服务差别收费。

      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区域,实行从城市中心区向城市外围由高到低的级差收费标准。

      城市中心区向城市外围区域的划分,参照规划部门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对同一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区分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对同一区域不同停车场类型,区分普通地面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按照“立体机械式停车场高于地面停车场”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放服务按车型大小分类计费。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规定确定。计费方式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可以采取计时或计次、包月、包年的计费方式。

      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2个小时内免收停车费;超过2小时停车,可按正常标准八折优惠收取停车费。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特别强调,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要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 关键字: 咸宁市 机动车 停放管理
  •    责任编辑:梁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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