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江苏省交通物流协会正式发布《货物多式联运运量计算方法》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明确了货物多式联运运量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共包含6个多式联运运量统计指标:货运量、多式联运量、单一合同联运量、集装箱联运量、载货车辆联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同时,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提出了按照运输方式组合、联运方式和运输对象组合、联运区域等形式对多式联运进行分组,共包含12种联运方式组合分组、39种联运方式和运输对象的组合分组、3种联运区域分组。
《标准》将在多式联运示范企业中推广试点应用,为有效建立全省货物多式联运运量统计体系提供标准依据,对推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创新统计制度、推动全省综合运输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全省多式联运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