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立法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现将《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各单位、团体或公民均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寄至深圳市公安局视频警察支队。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指挥大楼204室,邮编518001。
(二)电子邮件反馈,邮箱:jfb@szga.gov.cn。
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
附件: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6日
相关附件:附件: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