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公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正式批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 34家单位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力争用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打造一批先行先试典型样板。
此次公布的34家试点单位中,包含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委、局);6家国有、民营大型企业;6所国内重点高校;12所部属科研单位及相关单位。
试点名单1.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4.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5.甘肃省交通运输厅6.青海省交通运输厅7.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9.青岛市交通运输10.武汉市交通运输局1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13.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4.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15.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16.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1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8.东南大学19.大连理工大学20.北京交通大学21.武汉理工大学22.长安大学23.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24.中国船级社25.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26.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27.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28.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29.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30.人民交通出版传媒管理有限公司31.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32.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33.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3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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