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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洱市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点

    2021-05-19 15:21:33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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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普洱市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全市实施“两队”、“两站两员” 、“一灯一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攻坚之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事故 “减量控大”为核心,以建党100周年、COP15大会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统筹兼顾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道路交通安全,着力 “五个提升”,坚决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完成“两降、一稳”目标,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为COP15大会成功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提升道路运输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一)提升新改建道路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城市路网和与之配套的交通功能设施、安全管理设施规划建设,打通断头路、增加停车泊位;强化农村集市、校园、景区等重点场所规划建设,以及周边道路和与之配套的交通功能设施、安全设施规划建设,控“路患”增量。2021年,城市“行车堵、停车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村重点场所布局科学,增设完善周边道路的交通功能设施、安全设施规划建设。

    (二)提升已建成通车道路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清理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来,已统计上报但仍未完成整治的国、省、县、乡公路“路患”存量,做好查缺补漏;谋划推进村组道路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改善村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2021年,已统计上报的乡道及其以上行政等级公路“路患”整治率达100%;县(区)上报市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和县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治的高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分别不少于1处、3处;对村组公路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纳入整治计划上报行业部门。

    (三)提升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城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的行业监管,出台全市层面的安全监管指导意见和规范性要求,发展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确保网约客运安全;积极探索在一定区域、时限内“班线经营+循环经营”模式,着力破解农村地区客流量起伏波动大、运力布局难、客运效益低的难题,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保安全”。2021年,网约客运市场发展规范;行政村客运覆盖率持续保持在100%。

    二、提升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能力 

    (一) 提升政策、体制、机制、经费支撑保障能力。把道路交通安全置于当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大局中来谋划、来布局、来推动,从政策上、体制上、机制上、经费上提供支撑保障,顶层设计、高位推动“人、车、路、运、管、安”各要素系统治理、综合治理。2021年, “两办”在当地政府实体化办公;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安排、督促落实到位;农村“两队”、“两站两员”、“一灯一带”建设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建设到位、人员到位;各级“两办”、专兼职协管员、劝导员工作经费划拨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监管、主体 “三大责任”和农村地区县—乡—村—组“四级包保责任” 落实到位;县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小分队开展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小分队开展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不少于10个,农村地区开展集中劝导每月不少于1次。

    (二)提升国省公路、农村公路、单位内部防控体系建设力度。2021年,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高速公路与交警营房建设“三同步”要求;已建成通车的墨临、思澜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网、缉查布控网、路面执勤执法网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两队”建设率分别达100%、100%,农村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劝导站建设率分别达100%、100%,劝导员、安全员到位率达100%;辖区单位企业内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率达70%。

    三、提升行业治理、依法治理能力

    (一)提升重点运输企业源头治理能力。建立健全 “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网约客运企业联合监管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2021年,重点运输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率100%;营运(网约)客车、微型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安全提示语和监督报警电话喷涂率达到98%以上。

    (二)提升重点场所源头治理能力。建立健全集市(农村集市、马路市场、劳务市场)、校园、景区源头治理联合监管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责任。2021年,辖区重点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率100%;周边道路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先期处置)率达100%,周边道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不少于10处。

    (三)提升“放管服”改革能力。深化交管 “放管服”改革,向农村地区下放部分车驾管业务、保险理赔业务,延伸农村管理服务触角;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辖区底数和去向清、整治责任明、淘汰报废目标清单化。2021年,农村地区车辆的上牌率、检验率、二维率及驾驶人的持证率、审验率均达98%以上;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率达10%以上。

    (四)提升重点人群文明交通素质。健全完善交通安全联合宣传教育机制,围绕学生、游客、务农人员集中出行,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持久性和覆盖面,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2021年,群众交通安全知晓率达60%。 

    (五)提升动态治理水平。健全完善国省公路、城市道路、农村公路动态治理协作机制,并紧扣 COP15大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把行业交管力量投放到管理最薄弱、非法违法行为最突出、事故最频发的区域、路段、时段,加大非法违法交通行为的查处、劝导力度。2021年,辖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与去年同比增加;农村地区查处、劝导非法违法交通行为与去年同比分别增加;超限、非法客运查处与去年同比分别增加。

    四、提升行业交管科技应用能力

    (一)提升国省公路科技管控能力。着手推进新建成通车的思澜、墨临两条高速公路科技管控设施建设。2021年,基本实现高速公路交通实时管控和指挥调度扁平化、可视化,国省主干线公路科技管控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二)提升城市道路科技管控能力。稳步推进县级城市交管科技设施建设、市级城市智能化科技管理设施建设。2021年,县级城市公安交管集成指挥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市级城市智能化交管水平明显提升。

    (三)提升农村信息化管控能力。深化农村交管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应用。2021年,完成农村交管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录入任务。

    (四)提升重点运输企业科技管控能力。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行业巡查,督促重点运输企业 “三个安全闭环业务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重点运输企业安全。2021年, “两客一危”驾驶人“84220”强制停车休息制度落实到位;“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闭环管理率持续保持在100%。

    五、提升行业执法管理规范化能力

    (一)加强交通安全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加强行业执法队伍、协管队伍(劝导队伍)建设,配齐执法装备,为执法管理规范化创造必要的条件。2021年,行业交管队伍不发生因执法管理不规范引发的负面舆论炒作和群体性事件。

    (二)提升行业交管队伍业务技能。开展行业执法管理规范化培训,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规范劝导、文明劝导、安全劝导。2021年,行业交管队伍在路面执法管理中无违纪违法案件和涉及自身安全事件。

    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已纳入全市年度督查计划(上、下半年各一次),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相应的自查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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