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建议增加利用信息化手段追缴费用的条款 - 行业政策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建议增加利用信息化手段追缴费用的条款

    2021-12-02 13:52:07 来源:www.its114.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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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列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沪府办〔2021〕16号)中立法后评估项目,上海市交委组织开展了后评估工作,完成立法后评估报告。按照《上海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交委将《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ITS114摘录了部分内容:

    上海道路停车场设置流程主要以属地街镇根据道路周边市民的集中停车需求拟定初步设置方案,外环线以外区交警部门征求区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后批复,报市交警总队备案;外环线以内区交警部门报市交警总队审核,市交警总队征询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后批复。

    立法评估报告表示,《办法》第 二十三条规定“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库)已能满足停车需求, 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予以撤除”。通过调研了解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掌握道路停车场周边停车资源供需情况,缺少周边停车供需情况动态评估机制,无法准确量化周边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因此道路停车场撤销机制可操作性较低。

    目前存在较多设置在里弄、街坊路上的道路停车泊位,目前该类型的管理职责不明确,存在监管灰色地带。

    另外,报告提出了道路停车场超时停放车辆欠费催缴难度大的问题。《办法》条款对道路停车缴费的管理约束不够完善,对欠费逃费行为的执法力度有限,执法部门在对欠费较多车辆进行欠费追缴的执行过程中,市民配合度低,执法力度有限,实际追缴困难。对停车人拒付拒补缴停车费的行为,缺乏纳入当事车辆车主诚信档案或者由公安部门在车辆年检时提醒违章车辆车主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等惩戒措施。

    随着智慧停车、信息化手段的不断发展,借助信息化手段辅助停车场(库)经营管理可有效提升监管效率,并可解决例如道路停车场欠费追缴难度大的问题。因此建议在《办法》中增加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欠费当事车辆车主信息纳入诚信档案或者由公安部门在车辆年检时提醒违章车辆车主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等惩戒措施。

  • 关键字: 智慧停车 上海停车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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