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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省车联网先导区(项目)建设实施细则》发布

    2022-05-26 18:22:53 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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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以及《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要求,加速推进我省车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为争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打基础、蹚路子,特制定了《海南省车联网先导区(项目)建设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海南省车联网先导区(项目)建设实施细则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车联网先导区(项目)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以及《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要求,加速推进我省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系统布局与车联网产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先导区(项目)建设应符合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定位。以智慧海南建设为导向,以应用场景需求为牵引,充分结合我省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连通水平、旅游会展资源等方面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一)车联网先导项目。聚焦城市拥堵治理、景(园)区自动驾驶、智能物流、不停车收费等重点应用场景,开展车联网先导项目建设,带动实现应用场景创新、特色解决方案落地、系统集成和应用效果评估,发挥先导示范作用。

    (二)车联网先导区。支持在产业发展方向明确、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创建车联网先导区,完善政策配套,开展规模化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技术融合应用,在全省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核心区。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车联网先导区(项目)的申报、评选、认定、验收、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工作目标

    第四条 按照系统规划、分类推进、因地制宜、动态调整的原则,充分结合我省自贸区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围绕赋能智慧城市、智慧公路、智慧旅游会展、智慧港口等方向,分类推进先导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车联网先导区。在全省构建“点线块面”结合的先导示范体系,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推动新基建落地,加速新模式推广。

    第五条 通过先导示范建设,鼓励市县政府和行业加强车联网应用创新与模式探索,依据自身特色构建科学实用的应用场景,切实有效优化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旅游公路、园区、景区等环境下的交通安全与效率问题。不断深化政策和机制创新,建立可持续的建设和运营模式,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第六条 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经验,以实践检验为导向,不断优化调整建设指标与实施细则,进而在全省建设一批水平高、示范作用显著的先导项目,打造若干车联网先导区,有效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车联网发展路径,促进特色产品、解决方案规模化落地,构建创新发展的车联网产业生态,支撑我省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

    第三章  建设指标


    第七条 先导项目


    (一)城市道路方向

    在城市重点道路,聚焦交通信号优化、智慧公交、自动驾驶出租车等应用场景,结合C-V2X、边云协同计算、北斗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开展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常态化运营,实现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与降碳减排、智慧出行常态化服务等应用效果,探索基于车联网提升城市交通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的路径。

    1. 在不少于10公里的城市道路范围内,部署C-V2X通信系统、边缘计算系统、高精度定位系统等基础设施,完成红绿灯信号机、交通标志标识的网联化升级改造。

    2. 应在开放道路开展示范应用,示范车辆规模应与基础设施部署范围相匹配,并且具备网联化(支持PC5通信)功能。

    3. 具有明确的运营主体,建设应用服务平台。

    (二)景区园区方向

    在旅游景区和产业园区内,聚焦智慧停车、自动驾驶摆渡接驳、无人零售配送、无人清扫等应用场景。结合C-V2X、边云协同计算、北斗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开展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常态化运营,实现智慧旅游、数字园区等应用效果,提升旅游体验和园区管理水平,赋能旅游会展行业与园区经济发展。

    1. 在不少于10公里道路范围内,部署C-V2X通信系统、边缘计算系统、高精度定位系统等基础设施,完成交通标志标识的网联化升级改造。

    2. 示范车辆规模应与基础设施部署范围相匹配,并且具备网联化(支持PC5通信)功能。

    3. 具有明确的运营主体,建设应用服务平台。

    (三)港口物流方向

    在港口码头内,聚焦运输设备远程控制、智能闸口、自动驾驶集卡、车辆编队行驶等应用场景,结合5G、C-V2X、边云协同计算、北斗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开展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常态化运营,有效支撑港口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改善港口物流安全和效率。

    1. 在港口范围内部署5G、C-V2X等通信系统、边缘计算系统、高精度定位系统等基础设施。

    2. 示范车辆规模应与基础设施部署范围相匹配,并且具备网联化(支持PC5通信)功能。

    3. 具有明确的运营主体,建设车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或港口运营平台包含车联网相关内容。

    (四)高速公路与旅游公路方向

    在高速公路、环岛旅游公路(包括服务区、公路驿站等)重点路段(如桥梁、隧道、出入口等),聚焦重点车辆自动驾驶、辅助驾驶、信息服务、不停车收费等应用场景,结合C-V2X、边云协同计算、北斗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开展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常态化运营,有效支撑高速公路自动驾驶测试验证,丰富自动驾驶测试场景,有效支撑环岛旅游公路智慧化应用探索,赋能智慧旅游。

    1. 在不少于50公里公路范围内,部署C-V2X通信系统、边缘计算系统、高精度定位系统等基础设施,完成交通标志标识的网联化升级改造。

    2. 应在开放道路开展示范应用,示范车辆规模应与基础设施部署范围相匹配,并且具备网联化(支持PC5通信)功能。

    3. 具有明确的运营主体,建设应用服务平台。

    第八条 先导区

    (一)城市方向

    在城市区域内,聚焦交通信号优化、智慧公交、自动驾驶出租车、重点车辆管控等应用场景,结合C-V2X、边云协同计算、北斗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开展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常态化运营,在较大范围内实现交通拥堵治理与降碳减排、智慧出行常态化服务等应用效果,切实提升城市交通效率,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服务方便群众出行。

    1. 在不少于30公里城市道路范围内,部署C-V2X通信系统、边缘计算系统、高精度定位系统等基础设施,实现C-V2X网络的区域覆盖,完成红绿灯信号机、交通标志标识的网联化升级改造,鼓励实现5G网络与北斗高精度定位服务的区域覆盖。

    2. 应在开放道路开展示范应用,示范车辆规模应与基础设施部署范围相匹配,并且具备网联化(支持PC5通信)功能。

    3. 具有明确的运营主体,建设应用服务平台,与城市道路交通出行服务、交通综合管理等平台实现数据接口开放、跨平台信息互通共享、应用场景联动。

    4. 成立由市县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工信、发改、公安、交通、财政等与车联网建设密切相关的部门共同参与的车联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将车联网发展纳入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5. 编制出台覆盖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阶段性投资计划或建设方案,对车联网系统建设予以明确资金支持,统筹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明确辖区特种车辆、营运车辆网联化推广的时间表,针对私家车、企业用车装配给予一定补贴。

    (二)高速公路与环岛旅游公路方向

    在高速公路、环岛旅游公路(包括服务区、公路驿站等),聚焦重点车辆自动驾驶、辅助驾驶、信息服务、不停车收费等应用场景,结合C-V2X、边云协同计算、北斗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开展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常态化运营,支撑开展高速公路自动驾驶测试验证,推动自动驾驶技术落地,支撑开展环岛旅游公路规模化智慧应用,提升旅游服务智能化水平。

    1. 在不少于200公里公路范围内,部署C-V2X通信系统、边缘计算系统、高精度定位系统等基础设施,实现C-V2X网络的区域覆盖,完成交通标志标识的网联化升级改造,鼓励实现5G网络与北斗高精度定位服务的区域覆盖。

    2. 应在开放道路开展示范应用,示范车辆规模应与基础设施部署范围相匹配,并且具备网联化(支持PC5通信)功能。

    3. 具有明确的运营主体,建设应用服务平台,实现与公路运营管理平台等之间的数据接口开放、跨平台信息互通共享、应用场景联动。

    4. 成立由建设运营单位、沿线市县政府组成的车联网建设协调小组,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将车联网建设纳入相关单位和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

    5. 编制出台公路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阶段性投资计划或建设方案,对车联网系统建设予以明确资金支持,统筹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第九条 相关建设应遵循C-V2X通信、网络层、消息层、安全层协议标准,边缘计算设备及平台、运维管理平台、应用服务平台等相关标准,以及道路交通管理设备标准等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确保跨区域互联互通。

    第十条 相关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关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网络安全“三同步”原则,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保护等级原则上不低于第三级),并按照等保2.0标准中移动互联、物联网等安全扩展要求加强防护。

    第十一条 建设中开展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的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保障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 建设中开展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应以网联化智能、自主/网联混合智能中的一种模式实现自动驾驶作业,具备路径自动规划、主动避障、自动停靠等保证其安全运行的基本功能,不能单纯以地磁/轨道等路径固化模式引导车辆。

    第十三条 鼓励利旧现有设施,实现与交警、交通、路政、港口园区管理等部门实现设施(如感知、边缘计算等设施)的共建共享。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 支持具备条件的政府部门或企业牵头,联合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结合当地特色优势申报先导区(项目)。

    第十五条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照“揭榜挂帅”等工作方式,遴选车联网先导项目、先导区的筹建名单。

    第十六条 筹建期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相关先导区(项目)进行跟踪指导,申报单位定期报送工作进度和成果效益。筹建期满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验收评价,通过验收的明确其为先导区(项目)。

    第十七条 车联网先导区(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智慧海南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给予支持。同时,不定期发布优秀企业、机构名单。

    第十八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各地工作实际,逐步修订完善本细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海南省车联网先导区(项目)建设指南


          2.海南省车联网先导区(项目)评分规则

        附件1


    海南省车联网先导区(项目)建设指南

    一、基础设施


    在主要道路点位部署C-V2X路侧单元(RSU),完成主要道路上红绿灯信号机、交通标志标识的C-V2X网联化升级改造。在重点道路点位与RSU同步部署具备路侧感知能力的边缘计算系统,支持对视频、雷达等感知数据的实时处理、融合、发布。加快在相关区域部署5G、北斗高精度定位等基础设施。

    二、应用场景

    (一)智慧公交场景,通过在路侧建设部署车联网路侧感知与通信系统,对公交站台、公交车进行网联化改造,支撑公交系统数字化升级,实现乘客、车、路、站台、平台之间的协同,提升公交车的行驶安全和运行效率。智慧公交场景主要包括全息感知、精准停靠、智能车速、交通灯透传以及优先通行等服务。相关城市可优先选择有应用需求的若干条公交线路,全线建设路侧基础设施,改造公交场站,显著提升相关车辆网联化渗透率,实现规模化应用,发挥先导示范作用。

    (二)网联自动驾驶出租车场景,通过在单车自动驾驶的基础上叠加车与路之间的协同能力,提高自身感知与规划能力,改善乘客的乘坐体验并提升安全性、提升运行及运营效率。车联网技术可支持自动驾驶出租车实现全息感知、智能车速以及网联调度等服务。相关城市可优先选择有应用需求的主要区域建设路侧基础设施,显著提升相关车辆网联化渗透率,实现规模化应用,发挥先导示范作用。

    (三)智慧交通管控场景,可对城市路口进行网联化、智能化改造,并采集车道、车辆、行人的状态信息,推送至平台进行统计、分析,从而实现道路交通数字孪生,动态形成精细化的交通管控指令。智慧交通管控应用主要包含交通信号精确控制、特殊车辆优先通行、弱势交通参与者管控等应用场景。

    (四)高速公路、旅游公路车路协同场景,可通过在现有机电系统的基础上融合车联网系统,增强路侧的感知能力、动态管控能力、服务通行车辆能力,实现道路状况的可视、可测、可控,从而有效降低交通事故频率、减少经济损失、提升物流运输效率,最终提升路方综合竞争力以及路网整体服务水平。车联网在高速、旅游公路车路协同应用中主要可实现公路异常感知、重点车辆监控等功能。相关企业可优先选择具有应用需求的主要路段,全线建设路侧基础设施,发挥先导示范作用。

    (五)智慧园区景区场景,可通过对园区景区内的道路进行智能化、网联化改造,实现末端无人配送、无人货运物流、无人巡检、无人环卫清扫等场景应用,帮助解决园区或景区在作业环节中提升效率、降低人力成本等问题。车联网技术应用于智慧园区与景区主要可提供全息感知、网联调度、远程遥控作业以及多车协同作业等功能

    三、应用服务平台

    建设车联网数据中心和应用服务平台,对智能交通基础设施、C-V2X路侧单元、终端用户的数据进行汇总,提炼提升交通安全、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城市治理的数据应用服务。实现平台数据接口开放、跨平台信息互通共享、应用场景联动。

    四、运营主体

    需要具有明确的系统运营主体或具有明确的运营主体组建计划,有关主体宜取得C-V2X直连通信频谱使用授权、路侧单元和应用服务平台等的经营许可。

    附件2

    海南省车联网先导区(项目)评分规则


    评价要素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标准分值

    得分

    与实施细则的符合性

    10分)

    1.项目内容与实施细则要求的符合性

    符合度高

    10


    符合度较高

    79

    符合度一般

    46

    符合度差

    13

    建设内容和技术、经济方案评价

    90分)

    2.方案合理性及技术路线先进性

    建设方案合理可行;技术路线符合当前产业实际需求,充分体现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广域网络覆盖、逐步热点增强的建设思路,技术水平超出目前的行业主流水平。建设标准完全符合现有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网络层技术要求、消息层技术要求、安全证书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信息发布接口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

    810


    试点建设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技术路线基本符合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广域网络覆盖、逐步热点增强的建设思路,技术水平达到目前的行业主流水平。建设标准基本符合现有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网络层技术要求、消息层技术要求、安全证书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信息发布接口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 

    47


    试点建设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技术路线未体现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广域网络覆盖、逐步热点增强的建设思路,技术水平未达到目前的行业主流水平。建设标准基本不符合现有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网络层技术要求、消息层技术要求、安全证书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信息发布接口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

    13


    试点建设方案不合理;技术路线未能体现先进性特点,技术水平落后于目前的行业主流水平。

    0


    3.主要建设内容及关键指标合理性

    建设内容合理。基础设施建设、车载终端装配量满足应用场景要求。

    810


    建设内容较为合理。基础设施建设、车载终端装配量能够满足应用场景要求。

    47

    建设内容基本合理。但存在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车载终端装配量能够满足应用场景要求。

    13

    建设内容不合理。基础设施建设、车载终端(支持PC5通信)装配量不满足应用场景要求。

    0

    4.应用场景建设

    充分结合海南特色,体现应用带动作用。加快推动车联网技术在行业重点领域的落地和应用。

    810


    能够结合海南特色,体现应用带动作用。

    47


    未充分结合海南特色,应用带动作用不明显。

    13


    未结合海南特色,不能体现应用带动作用。

    0


    5.应用服务平台

    平台能够对智能交通基础设施、C-V2X路侧单元、终端用户的数据进行汇总,完全实现平台数据统一管理、数据集的标准化接口开放、跨平台信息互通共享、应用场景联动;项目建成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效果明显。

    810


    平台能够对智能交通基础设施、C-V2X路侧单元的数据进行汇总,基本实现平台数据统一管理、数据集的标准化接口开放、跨平台信息互通共享;项目建成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效果较明显。

    47

    平台能够对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数据进行汇总,部分实现平台数据统一管理、数据集的接口开放;项目建成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效果一般。

    13

    未建设平台,或平台不能实现对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数据进行汇总、统一管理和数据集接口开放;项目建成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效果差。

    0

    6.网络安全

    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保护等级原则上不低于第三级),并按照等保2.0标准中移动互联、物联网等安全扩展要求加强防护。建设符合《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要求》相关内容。

    810


    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内容按照等保2.0标准中移动互联、物联网等安全扩展要求,部分加强防护。建设内容部分符合《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要求》。

    47


    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未按照等保2.0标准中移动互联、物联网等安全扩展要求加强防护。建设内容部分符合《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要求》。

    13


    未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未按照《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要求》开展。

    0


    7.保障条件

    人才团队、设备设施等保障充分,有完善的配套资金或政策支持,5G、车联网、智慧城市等基础条件好。建成通信安全身份认证平台且接入车联网可信根管理平台,保障互信互通。所在地区的政府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运行完善。

    810


    人才团队、设备设施等保障较好,有较好的配套资金或政策支持,5G、车联网、智慧城市等基础条件较好。规划建设通信安全身份认证平台且接入车联网可信根管理平台,保障互信互通。所在地区的政府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运行良好。

    47

    人才团队、设备设施等保障一般,配套资金或政策支持一般,5G、车联网、智慧城市等基础条件一般。对通信安全身份认证平台建设没有明确规划。所在地区的政府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运行一般。

    13

    人才团队、设备设施等保障差,配套资金或政策支持差,基础条件差。

    0

    8.产业协同创新

    牵头单位与相关行业机构和企业合作非常紧密,共同组织开展产业协同研究和应用示范工作;产学研用合作方案合理,合作单位优势非常明显,产业带动效果好。具有明确合理的特定领域推广应用方案。

    810


    牵头单位与相关行业机构和企业合作比较紧密,参与产业协同研究和应用示范工作;产学研用合作方案基本合理,合作单位优势比较明显,产业带动效果较好。具有较为合理的特定领域推广应用方案。

    47

    牵头单位与相关行业机构和企业有一定合作;产学研用合作方案一般,有合作单位但不足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制定的特定领域推广应用方案合理性一般。

    13

    牵头单位与相关行业机构和企业无合作;产学研用合作方案较差或没有,无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不具有特定领域推广应用方案。

    0

    9.后期运营

    已建立明确运营主体公司,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商业落地模式,应用场景利用率高,产生效果明显。

    810


    已建立明确运营主体公司,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商业落地模式,应用场景利用率较高,产生一定效果。

    47


    规划建立运营主体公司,即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商业落地模式。

    23


    未规划建设运营主体公司,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落地模式。

    0


    10.社会影响

    开展有效宣传,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广泛参与。

    45


    开展有效宣传,引起社会关注、参与。

    23


    开展宣传,引起社会关注。

    1


    未开展宣传,没有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广泛参与。

    0


    11.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合理性

    合理

    45


    基本合理

    23

    存在问题

    1

    不合理

    0

    总分合计



  • 关键字: 车联网
  •    责任编辑:zhuoq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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