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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通过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五部法规

    2022-06-24 09:53:40 来源:深圳新闻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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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后闭幕。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五部法规,以高质量立法护航深圳发展,向即将到来的“七一”献礼。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出席会议。

    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成为全球的创新热点,但原有针对传统汽车的法律制度以及监管模式,已难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是深圳市在新兴产业领域的重要立法,也是我国首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对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等作了全面规定,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当天的会议还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社会社会建设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法规。

    会议对深圳市政府关于2021年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绝大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这三份报告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

    会议还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深圳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有关在新兴领域加强立法探索的战略部署,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规定,现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办公室。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1日。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518035

      联系电话:88128279

      传真:88101550

      电子邮箱:jcsfgw@szrd.gov.cn

      深圳人大网网址:www.szrd.gov.cn

      深圳政府在线网址:www.sz.gov.cn

      深圳新闻网网址: www.sznews.com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定稿).docx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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