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运营线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探索本市新能源重卡中长途运营的可行性,做好本市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运营工作,务实推动本市新能源重卡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上海市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运营线路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支持有关企业在本市开展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应用,探索合理商业模式,推动本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新能源化发展。对于申报成功的示范联合体,给予临港换电站建站用地的协调支持、在干线沿途上海区域内其他站点建设过程中提供帮助和支持、组织有意愿的运输企业参与线路运营的运力支撑、并授予“上海市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运营线路项目”相关荣誉称号。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以“示范联合体”形式申报,由牵头单位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组织方式、项目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权责、具体任务分工等。
(二)申报条件
1.“示范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具备承担申报任务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
2.“示范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如获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执行情况应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违法问题。
3.“示范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示范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行为。
三、支持标准
符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换电重卡相关标准要求。
四、申报材料
“示范联合体”按要求提交《上海市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线路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五、申报方式
采取书面申报方式。请“示范联合体”牵头单位将《上海市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线路项目申请书》加盖所有成员单位公章后,将正式申报文件(一式七份,按附件1格式附项目申请书、WORD及PDF格式电子版光盘)2023年9月30日前报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六、方案遴选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审,择优支持。
七、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赵勇 17621701957
材料提交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249号上交协集运分会
附件:上海市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运营线路项目申请书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