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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促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升级“交通大脑”

    2023-12-01 17:34:51 来源:济南市大数据局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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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济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济南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质提速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

    数字济南办发〔20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济南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质提速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数字济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南市大数据局代章)  

    2023年11月29日      

    关于促进济南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质提速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为加快推动具有济南特色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济南市数字化和智慧化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数字强省、数字济南建设,聚焦“优政、惠民、兴业、强基”目标,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数字化、智慧化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善感知、有温度、会呼吸”的智慧名城,助力“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

    (二)建设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拓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切实解决社会各方最关心最现实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2.顶层设计,系统布局。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和分类指导,明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内容和标准规范,推动整合优化和协同共享,加强集约化、一体化建设。

    3.需求导向,创新应用。坚持需求导向,以创新驱动为牵引,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等试点示范,培育典型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强化保障,安全可控。坚持数字技术发展与安全并重,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强化网络安全措施落实,保障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行安全可控。

    (三)建设目标

    按照“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提质培优、三年争创一流”总体安排,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优质高效、惠民服务智慧便捷、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泛在智能、安全保障有力可靠的目标。

    ——2023年年底前,济南市本级和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四星级以上建设标准,累计建成300个基础型及以上的智慧社区。

    ——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智慧泉城大脑中枢,智慧应用场景建设由点及面深度覆盖,建成一批成长型、标杆型智慧社区示范点。

    ——2025年年底前,60%的县(市、区)达到四星级以上建设标准,力争打造部分五星级标杆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全面铺开,把济南建成特色鲜明、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的新型智慧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建强用好智慧泉城大脑中枢

    依托智慧泉城运行管理中心,建强城市大脑中枢,提升公共数据融合、感知数据监管、AI算法等共性应用能力,为领导科学决策、指挥调度以及城市数字化改革等提供强力支撑。

    1.打造市级数据中枢。建成全市上下级联、左右互通、高速连接、智能分发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加快区县节点建设,实现国家、省、市数据直达基层;推动汇聚全量公共数据信息,形成市级统一数据湖;建成“数据直通车”,打造数据场景化模型,形成“数据应用超市”。2023年年底前,推动指标类、业务原始数据整合汇聚,建立长效更新机制,累计数据汇聚总量超过110亿条,打造30个以上“数据直通车”数据模型应用场景。2024年年底前,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功能全面提升,15个区县(含功能区)节点全面上线服务,数据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显著提升。2025年年底前,将市大数据平台打造成全市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应用的“数据中枢”。(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

    2.打造人工智能算法仓库。建设自然语言处理、语言智能问答、多数据融合计算等功能的通用算法模型和控件库,按需支撑各部门建设多模态大模型需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云上的智能算法模型仓库建设,完善身份证识别、社保卡识别、社会团体法人识别等100余项人工智能算法模型,赋能数字机关、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高频业务场景。2024年年底前,进一步提升智能算法仓库保障能力,完善人工智能模型,支撑数字孪生、元宇宙等复杂场景。2025年年底前,全面实现人工智能算法批量化、规模化的生产和部署,支撑全市各部门智能应用需求。(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3.打造城市大脑平台。推动“城市大脑”应用向基层延伸覆盖,加强与省“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一体化共性支撑能力建设,态势运行类数据指标实现标准统一、同步更新。2023年年底前,充实“指标超市”数据,整合20项以上城市运行指标并接入“山东通”;建设20个重点领域专题,深化防汛抗旱、生态环境、经济运行等融合应用场景建设;市级平台与省“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以及历下区、高新区等区县子平台实现互联互通。2024年年底前,建设30个以上专题应用场景,打通各区县子平台,支撑基层智慧化管理和服务应用。2025年年底前,建设50个以上专题应用场景,支撑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场景搭建。(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4.打造城市一体化综合指挥中心。推动智慧泉城运行管理中心向城市一体化综合指挥中心转型升级,承载运行监测中心、指挥调度中心、成效体验中心等功能,作为济南新型智慧城市的物理载体和应用实战中枢,实现“一屏观泉城,一网管泉城”。2023年年底前,依托市物联感知平台汇聚60万路感知设施数据;集成各领域数字化改革最前沿成果和场景,建立新型智慧城市“明星应用场景”库并动态更新;整合应急、城管等部门值班值守信息,健全融合通讯体系,强化音视频通讯保障能力。2024年年底前,构建多源融合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感知网络,实现对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安全风险的实时感知。2025年年底前,进一步提升数据融合、物联感知、视频监控、视频会商能力,健全监测调度、纵横联动响应的监测预警指挥处置机制,为突发事件协同指挥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5.打造数字济南总门户。按照“1+4+N”数字济南建设政策体系,迭代升级数字济南建设总门户,打造济南市落实数字化改革的统一工作平台和各领域、各部门业务协同联动平台,实现“数字济南一屏统览、应用场景一键直达”。2023年年底前,初步建成数字济南总门户,实时监测数字机关、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重大专项等重点领域和各区县数字化改革建设成效、数字济南任务建设进展、重点工作执行落实等情况。2024年年底前,接入各领域数字化改革核心业务、建设成效、重点项目等内容,根据建设重心和重点任务不断推陈出新、迭代升级。2025年年底前,全面动态掌握城市数字化改革进展,为领导决策提供“一站式”数据支撑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以事项标准化带动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强化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支撑,不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

    6.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多级贯通。推动济南市市级“一网通办”总门户政务服务事项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业务中台)对接改造提升,持续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加快推动市级自建移动端服务全量入驻“爱山东”济南分厅。2023年年底前,聚焦流程再造,积极提升掌上智慧审批专区服务效能,优化移动端集成套餐式服务,推出更多“一件事”掌上办。2024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多级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多级贯通。2025年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贯通率超过95%,在线率超过99%。(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7.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规范电子证照制发流程,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梳理发布“免提交”证明事项清单,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减免证明材料,提升便民利企水平。2023年年底前,“免提交”证明事项数量达500项,使用市级系统制发的现行有效证照证明基本实现同步制发,推动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2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2024年年底前,动态更新发布“免提交”证明事项清单,提升证照数据质量。2025年年底前,以数据互联互通为基础,加快流程再造,推动减证便民、并联审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秒批秒办。(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8.打造高效协同数字机关。加快推进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督办等机关数字化建设,加大“山东通”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推动基层治理等相关应用系统入驻“山东通”;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政府核心职能,加强数据共享,推动实现多跨业务数字化协同。2023年年底前,依托“山东通”平台,入驻应用系统数达到120个以上,基本实现办文、办事等机关核心业务数字化运行。2024年年底前,完成“山东通”济南微门户建设,入驻应用系统数达到140个以上,基本实现各级机关业务高效协同。2025年年底前,“山东通”入驻应用系统数160个以上,基本完成全市机关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

    (三)拓展惠民服务应用

    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医保、文旅、出行、体育、养老等领域,形成一批建设成效突出的惠民场景,不断提升场景惠及范围和覆盖人群。

    9.提升教育服务智慧化水平。积极开展数字校园创建工作,深化入学报名便捷服务,依托“爱山东·济南分厅”APP等平台,全面实现济南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一网通办”。2023年年底前,全市各区县均实现义务教育招生报名“一网通办”,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90%。2024年年底前,完善招生平台功能应用,优化线上招生流程标准,规范监督监管,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95%。2025年年底前,进一步推动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10.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完善提升济南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电子病历应用等级评估和诊间结算工作,提升诊疗信息共享水平。2023年年底前,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3级及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占比达到80%,三级医疗机构诊间结算覆盖率达到50%,床旁结算覆盖率达到30%,诊疗信息共享率达到40%。2024年年底前,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3级及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占比达到100%,达到4级的三级医疗机构占比达到100%,三级医疗机构诊间结算覆盖率达到70%,床旁结算覆盖率达到50%,诊疗信息共享率达到60%。2025年年底前,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占比达到50%、三级医疗机构占比达到10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间结算覆盖率达到60%,床旁结算覆盖率达到40%,诊疗信息共享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11.提升线上就业服务能力。优化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线上招聘平台,依托大数据提供人员学历、专业、就业痕迹、求职特征等精准画像。2023年年底前,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线上招聘平台,年度线上岗位信息发布数量达3万条,线上岗位信息有效率达70%。2024年年底前,充分发挥线上就业指导服务平台作用,为创业者提供线上咨询指导。2025年年底前,拓宽线上求职招聘渠道,完善零工劳务市场“电子地图”,为劳动者和用人主体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12.推进便捷社保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大力推进业务流程的优化再造和融合升级,提升业务跨域通办和跨部门一链办理能力。2023年年底前,推动第三批“跨域通办”事项落地实施,社保“跨域通办”事项实现率达到100%。2024年年底前,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数字化改革,推进市、区(县)监管系统综合运用及互联互通,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2025年年底前,持续利用数字技术助推业务流程再造,强化场景化集成服务,进一步推动“打包办+集成办”,提高事项网办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13.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便捷化。全面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不断拓展医保移动支付应用场景。2023年年底前,全市参保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80%,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覆盖率达到100%,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电子凭证覆盖率达到100%,三级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就医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上线医保移动支付。2024年年底前,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覆盖率和使用率稳步提升,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2025年年底前,建立医保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医保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服务体系,实现基金监管智能防控和全面覆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14.提升文旅数字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智慧图书馆、智慧文化馆、智慧博物馆、智慧美术馆等建设,强化线上展览、虚拟展厅、线上培训等服务,多渠道支撑数字化藏品资源推广展览。2023年年底前,全市市级智慧文化设施覆盖率达60%,建立和完善线上展览、虚拟展厅、线上培训等服务。2024年年底前,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2025年年底前,智慧文化设施覆盖率达80%,以线上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教育力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15.推进智慧景区建设。着重推进全市4A级旅游景区开展智慧景区建设,普及景区电子地图、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提升游客旅游体验。2023年年底前,打造4家基础型智慧旅游景区,指导相关4A级以上旅游景区提升智慧化建设水平。2024年年底前,累计建成8家基础型智慧旅游景区。2025年年底前,智慧景区覆盖率达到70%,积极推进标杆型智慧景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旅集团、市城建集团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16.优化交通出行服务体验。迭代升级济南“交通大脑”,整合全市停车资源,推动公立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智慧停车场建设,具备停车诱导、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电子支付等功能,优化升级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出行方式,打造城市出行“一张图”。2023年年底前,主城区应用智能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占比达93%,智能交通信号灯联网率达92%,绿波带占比达70%,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和车场接入率分别达98%、94%,公立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场全部实现停车诱导、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电子支付等功能,主城区城市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100%。2024年年底前,主城区应用智能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占比达95%,智能交通信号灯联网率达95%,绿波带占比达80%,智慧停车场覆盖率达50%,停车资源整合利用率达40%。2025年年底前,主城区应用智能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占比达97%,智能交通信号灯联网率达96%,绿波带占比达85%,停车资源整合利用率达98%,全面提升交通出行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济南市静态交通集团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

    17.加快体育设施数字化改造。开展全市市级体育设施和健身场所数字化改造,建设市级智慧体育场馆,实现线上预约、人脸识别、体温筛查、流量监测、安全预警等功能,完善全市智慧体育平台功能应用,打造“15分钟健身圈”。2023年年底前,市级智慧体育场馆覆盖率达30%,建成“一图、一圈、一平台”智慧体育服务体系。2024年年底前,市级智慧体育场馆覆盖率达50%,每个区县(功能区)至少建有1处智能健身驿站。2025年年底前,市级智慧体育场馆覆盖率达60%、全市智能健身驿站建设不少于100处,健全“15分钟健身圈”,提供电子地图、健身项目查询预约、赛事活动、健康指导、运动社交等线上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18.搭建养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养老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智慧化升级改造,深化综合性养老服务应用,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建设。2023年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市35%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基础管理、智能看护、人文关怀、安防服务、护理人员管理等智慧化管理服务。2024年年底前,依托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投诉、建议,整合线上线下养老项目,为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等活动提供支持。2025年年底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渠道,实现线上预约办理城职养老待遇领取、补充养老待遇计发等业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19.深化智慧社区建设。聚焦打通城市精细治理“最后一公里”,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开展智慧社区整体建设,加快推动从基础型向成长型、标杆型智慧社区的梯次发展和逐步提升,不断提高社区治理服务数字化水平。2023年年底前,全市累计建成300个基础型及以上智慧社区;2024年年底前,全市累计建成400个基础型及以上智慧社区;2025年年底前,全市累计建成500个基础型及以上智慧社区;同时打造一批成长型、标杆型智慧社区,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带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将应用场景需求转化为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打造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

    20.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加快重点工业设备上云上平台,积极发展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管理新模式;聚焦装备、汽车、电子信息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2023年年底前,累计培育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20个。2024年年底前,累计培育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30个。2025年年底前,累计培育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40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21.推动农业数字化发展。实施农业数字化突破行动,建好智慧农业试验区,持续推动卫星遥感、地面物联网、智能传感等信息技术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牧养殖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做好智能化农机装备推广,形成一批涵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的数字农业应用场景,引领农业科技化、工厂化、园区化发展。2023年年底前,开展“泉农通”业务协同平台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数据、资源有机整合和分析预测,实现我市三农决策“一网支撑”。2024年年底前,鼓励农产品电商发展,培育农产品直播等新业态,实现农业数字化支撑能力显著增强。2025年年底前,认定智慧农业应用基地7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22.深化服务业发展。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搭建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发展无人零售、智慧零售、跨界零售、绿色零售等一批新零售示范项目,支持直播业态规范创新发展,打造全国知名的直播经济总部基地;加快建设智慧物流体系,推进济南市口岸物流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营。2023年年底前,全市网络零售额增长12%以上,形成一批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2024年年底前,实物商品网络零售占比达20%,重点园区初步建成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发展“无车承运人”模式,发展无人仓、无人车、无人机等智能物流设施。2025年年底前,实物商品网络零售占比达25%,完善济南市智慧口岸物流平台,提高各区县口岸物流领域数据采集分析能力,打造口岸物流运行“智慧大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23.加快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强化“以商招商”,引入和谋划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打造一批省级数字经济园区。2023年年底前,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数量达10家。2024年年底前,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数量达11家。2025年年底前,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数量达12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五)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推动新型智慧城市“云、网、端”协同发展,强化城市物联感知、计算存储、通信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资源数字化转型,加快创建数字孪生城市,支撑数字化、智慧化应用。

    24.打造新一代政务云。优化济南政务云体系架构,提升基础支撑、云边协同、安全保障能力,筑牢数字基础底座支撑。2023年年底前,按照“一云多芯”模式,搭建政务云信创资源,推进云原生、共性组件、云数据库等高层级能力建设,探索云边超一体化算力协同机制,建设政务云安全运营中心。2024年年底前,完善信创云资源服务目录,提升政务云高层级服务能力,深化政务系统云原生应用,建设政务云统一纳管平台,推动云资源跨平台监管。2025年年底前,完成新一代政务云建设,形成“信创为主、存量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

    25.深化千兆城市建设。加快5G网络深度覆盖和规模化应用。2023年年底前,全市累计建设5G基站4.7万个,打造一批“双千兆”应用创新示范项目。2024年年底前,持续优化5G网络布局,深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推动千兆到社区家庭,万兆到楼宇。2025年年底前,持续推进“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实现5G和千兆光网在县城、乡镇和行政村普遍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26.加快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城市算力部署,积极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推动算网融合、存算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算力网络可靠性和算力开放应用水平。2023年年底前,全市数据中心在用标准机架数达到10万个,正式投产运营的数据中心利用率达到60%以上。2024年年底前,全市数据中心在用标准机架数达到11万个。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云网协同、云边协同、绿色智能多层次算力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27.打造统一视频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全市公共视频云服务平台,汇聚市、县(区)两级视频图像资源,打造可服务于全市的视频AI通用仓库。2023年年底前,建成全市公共视频云服务平台,视频协同工作仓、视慧融合大脑建设初见成效,市级平台视频汇聚量达25万路、结构化视频监控设备达13000路,视频调阅并发数量达1200路,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达99%,视频资源完好率、目录合规率显著提升。2024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公共视频全量汇聚,公共视频资源出图率达80%,实现不低于5万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统一视频集中备份存储。2025年年底前,各县(区)公共视频资源共享率达100%,视慧融合大脑提供不低于20大类500余种AI视频算法,具备50000路图像和视频解析能力,全面提高城市安全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

    28.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鼓励集中式充换电站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停车场充电桩配建要求,提高直流快充桩占比,结合换电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探索换电模式推广应用。2023年年底前,新增公共充换电站60座,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联网率达100%。2024年年底前,新增公共充换电站60座,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平均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2025年年底前,加快光储充换一体化综合能源站建设,从制订地方标准、组建电池银行等方面加强探索,加快换电模式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29.推动城市管线智能监测。加快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2023年年底前,完成平台搭建并投入使用,实现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数据接入率100%。2024年年底前,依托平台制定城市地下管线滚动项目库及年度建设计划,定期调度管线建设进度,监督管线工程档案移交。2025年年底前,逐步接入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及地下管廊、城市轨道交通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设备运行监测数据,提升事故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各区县政府)

    30.提升环境自动化监测水平。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气象自动监测点、自动雨量监测站,提高自动监测覆盖范围和自动监测率,提高环境空气智能化监测水平。2023年年底前,提升空气站点运维保障和数据质控,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率达100%,实现气象自动监测点密度小于4公里,自动雨量监测站覆盖密度达40km²/站。2024年年底前,气象自动监测点密度小于3公里,自动雨量监测站覆盖密度达20km²/站。2025年年底前,气象自动监测点密度小于2公里,持续提升雨量监测能力,推进点降雨与面降雨数据耦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31.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建设。完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应用省级成果建成农业和生态空间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实现全域覆盖和动态更新。2023年年底前,完成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实体数据。2024年年底前,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实体数据库实现月度更新,应用省级成果建设完成农业和生态空间基础地理库。2025年年底前,地理实体数据库实现月度更新,重点实体对象数据实现实时更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32.加强空间信息设施建设。推动建设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优于0.05米分辨率城市级实景三维模型、建(构)筑物逻辑单体化和物理单体化模型、城市地下三维可视化地质模型(含地下管网)并及时更新,重点设施实时更新。建成城区及地形起伏较大重点区域内优于0.15米分辨率地形级倾斜摄影三维模型和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2023年年底前,开展年度实景三维更新,新建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重点区域的实景三维模型,建成新型基础测绘试点范围内建(构)筑物单体化模型。2024年年底前,更新建(构)筑物单体化模型,完成时空大数据平台的优化升级。2025年年底前,建成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0.05米分辨率城市级实景三维模型。(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县政府、济南轨道交通集团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组织体系,加强与市直部门、各区县的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建设工作。各部门、各区县按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形成建设合力。

    (二)加强人才培育。坚持人才培养和引进相结合,与国内知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深入合作,加强高层次数字化、信息化紧缺人才培养。建立新型智慧城市有关人才引进、激励的政策措施、办法机制,引入规划设计、系统研发、信息化咨询、网络安全等领域的高端技术人才,形成一支多层次、复合型、实用型人才队伍,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统筹利用市级现有数字化建设资金,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性资金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我市新型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引导不同主体运用市场机制开展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网络安全。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在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监测等各重点环节的网络安全管理,加强对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等环节的安全评估。组织开展安全实战攻防演练,提高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数据确权、交易等安全评估体系,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采集、使用、管理。

    (五)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和推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亮点项目、创新应用场景的最新成果和经验做法等,增强公众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和培育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浓厚氛围。

    附件下载:数字济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促进济南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质提速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pdf:预览 下载

  • 关键字: 交通大脑 智慧城市
  •    责任编辑: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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