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开封全市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确保按照省定时间节点完成安装任务,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开展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进度动态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各单位安装进度开展动态考核。
《通知》提出,3月底前,全市普货车辆4G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70%,6月底前,安装率达到100%的总体目标。按照普货车辆4G监控设备安装率,对各单位进行周排名、月排名,对于排名落后的单位,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将采取约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惩罚措施。
《通知》要求,一是保证数据接入监管平台。所辖运输企业及其采用的动态监控服务商要熟悉省厅“技术要求”,确保功能符合行业管理需要。各单位要及时填写“车辆信息采集表”报送至微信群,实现已安装车辆与省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二是保证运输行业整体稳定。各单位要把握好“不额外增加经营者负担”首要原则,防止出现变相涨价现象;积极深入开展调研,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主动回应各方关切,及时有效化解行业矛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