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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探索与思考

    2016-04-28 11:14:42 来源:南方法治报 作者:江楷鑫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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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践由来已久,目前已上升到党中央层面部署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对完善和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行了部署。2015年,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从中央政策层面对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出专门部署。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指出,防范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是公安机关的主业,是公安工作能力水平最直接的体现。要紧紧围绕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开放、动态、信息化条件下新型犯罪产生、演变规律,创新惩防犯罪工作机制,创新警务合作机制,增强打防管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同时社会治安防控也是当前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推进“四项建设”的重中之重。
      佛山市社会治安特点及防控现状
      刑事案件高位运行。佛山地处珠江三角洲地区腹地,2000年以来刑事犯罪整体在高位运行。2000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4.85万宗,比1999年增加1.76倍;2001年飙升至7.11万宗,之后年均立案7万宗左右;2013年、2014年分别立9.18万和8.4万宗,始终在高位运行。一是盗窃类犯罪居高不下;二是诈骗类犯罪上升迅猛;三是“两抢”类犯罪压力犹在;四是涉毒类犯罪持续走高;五是反恐形势日趋严峻;六是经济类犯罪不容忽视;七是涉外违法犯罪日益突出。
      流动人口犯罪突出。佛山是组团式城市,也是传统制造业大市,城中村和出租屋星罗棋布,流动人口众多且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2014年底佛山登记流动人口424.7万人,与本地户籍人口(380万)形成严重“倒挂”。同年全市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4321名,其中外省和本省外市人员75320名,占总数的79.9%。抓获人员中,涉嫌犯罪的嫌疑人38404名,其中外省和本省外市的31530名,占总数的82.1%。值得注意的是,佛山流动人口聚居现象也较为突出,聚居超过200人的聚居点近300个,其中聚居1000人以上的聚居点29个。同地籍人员同类犯罪和新生代流动人口犯罪突出,意味着佛山社会治安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仍将面临严峻挑战。
      重打轻防倾向明显。近年来,公安部、省公安厅连续部署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佛山市公安机关在打击上倾注了大量资源和精力,也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打击成效。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佛山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0万多宗,呈批逮捕5.6万人次,各类打击指标逐年递增,且百名民警破案数、逮捕数、行政拘留数连续位居全省首位。但从较为纯粹的防范角度上讲,全市公安机关没有统一的系统性防范部署和措施,也未能形成与佛山在全省地位相符的防范品牌,各有关警种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客观上存在重打轻防倾向,治安防范基础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掣肘了佛山公安工作的整体格局和最佳效果。
      立体防控方兴未艾。2014年下半年开始,佛山市公安局党委针对刑事案件持续高发、治安防范相对薄弱等特点,在全市部署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信息防“五防”措施。开展“大巡防”工作,健全完善公安武警联勤、公安铁路联防、特警“动中备勤”机制,切实加强社会面防控;实施“亮警灯”工程,在治安复杂区域和交通复杂路段设置太阳能警灯1万多盏,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启动环佛“护城河”工程,在进出佛山的主要路口建立32个勤务执勤点,在治安复杂地区设置50个巡逻执勤平台,有效发挥把关守口作用;推行“四校长”工作机制,向全市636所中小学派出法制、禁毒、交通、消防兼职副校长,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部署社区警区“E超市”建设,累计建成191个,安装出租屋“门禁+视频”系统17191套,进一步夯实社区警务基础;开展佛山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共登记流动人员近439万名,出租屋42万多栋(套)近166万个单元,同时实施犯罪输出地重点人员自动比对预警管控和刑嫌重点人员移交管控机制,社会治安防范持续加强,社会治安出现历史性拐点。
      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策
      在理念上,坚持打防结合,重在预防为主。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亦即刑事案件高发情况下,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先治标、后治本,打击可以说是最好的防范。如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佛山市打击工作有效发挥了以打开路、以打促防的作用,公安工作整体上跳出了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但在全市社会治安出现明显拐点的前提下,必须坚决摒弃重打轻防、顾此失彼的错误倾向,牢固树立“打击是硬道理、防范是真功夫”、“多破一案不如少发一案”等预防为主、倚重防范的工作理念,将以往因刑事案件高发而忙于接处警、侦查破案的派出所警力和资源,逐步科学合理地分配到社会治安防范上来,从理念上筑牢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根基。当然,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并非无视和削弱打击工作及其作用。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特别是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依法严打刑事犯罪的宏观视野下,公安机关仍需依法严打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打出持久的声威和成效,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安全感。
      在主体上,坚持齐抓共管,重在优化规范。一是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重视支持下,公安机关要优化警力资源(包括警务辅助力量)调配,充分发挥社会治安主力军作用,同时促进规范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尤其是行业监管部门履行社会治安防控职责,切实强化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等企事业法人的社会治安主体责任。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市场的辅助作用。对属于行业市场的治安员、保安员等社会治安防控主体,重在规范和引导,特别是佛山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有佛山特色的治安保安服务业地方法规等,以充分发挥治安、保安队伍的社会治安防控作用。三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开展“红袖章”群防群治活动,通过组织社会治安积极分子参与巡逻防控工作,一方面强化社会治安积极分子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带动更多的群众关注、重视、支持、配合治安防范工作,真正起到以点带面、以面保点的基础性作用。
      在客体上,坚持问题导向,重在研判分析。可借鉴当代西方国家秉持“问题导向警务”思路,如警方将注意力从以案件为中心转向以问题(即案件产生的条件和因素)为中心等。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等重大部署,充分发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问题导向经验,学习借鉴西方问题导向警务的相关做法,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社会治安的问题式多元客体为抓手,不断发现新形势、新常态下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及其规律、特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手段解决。在具体的警务实践中,公安机关应以问题人、问题地、问题物、问题事、问题组织或者问题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等为着眼、着力点,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有效实施社会治安问题的系统预防和控制。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问题分析研判,全面启动信息研判机制,刑侦、治安每日一研判,其他警种每周一研判,积极构建市局-分局-派出所的横向研判机制,与此同时建立分局与分局、派出所与派出所、警种与警种之间的纵向研判机制,互通有无,协同防范,实现对治安防控客体的立体化防控。
      在手段上,坚持多措并举,重在系统推进。要坚持以信息化引领各项警务工作,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为根本抓手,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老三防”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信息防、制度防、意识防等“新三防”。“老三防”方面,充分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力量优化警力资源部署,完善“护城河”警务机制,进一步推进治安卡口、“猫眼”工程和智能安全小区等社会治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建设和应用。“新三防”方面,在信息防上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理念,切实加强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和深度应用,实现精准防控;在制度防上,主推教育、石油危化、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和互联网虚拟社会安全防范制度建设,并与行业监管部门一起做好督促落实;在意识防上,大力发扬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社会治安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警民公共关系建设,切实提高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努力实现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和平安联创,促进社会各界筑牢社会治安心理防线,夯实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基础。
      在步骤上,坚持立足长远,重在“八化”基础。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四项建设”部署,结合佛山实际,今年市公安局党委提出以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步调等“五个统一”为指导,全面推进反恐维稳实战化、打击犯罪常态化、治安防控立体化、安全管理网格化、基层工作信息化、警务工作专业化、执法工作规范化、队伍管理制度化“八化建设”。就佛山公安实际而言,“八化建设”既是公安机关的现实形势所迫,也是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所趋,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坚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钉钉子”和“功成不必在我”精神,着力夯实“八化建设”基础工作,真正实现公安部提出的“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而实现发案少、治安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作者系佛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 关键字: 道路监控 社会治安 防控体系
  •    责任编辑:逐梦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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