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5〕73号)的要求,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完成了《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应用接口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请提出意见,于2016年12月23日前反馈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并抄送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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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
2016年12月12日
标准主要内容的说明: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的功能、性能以及环境适应性和产品检测方法等。
关于通信协议和通信流程。考虑机动车读写设备识读数据不仅需要上传至后台数据中心,同时需要与电子警察、交通信号控制器等前端设备进行数据交互,因此要求同时支持网络通信及串口通信。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消息是需要接收方实时应答,该部分消息使用同步工作模式。读写设备主动上报数据信息、设备事件通知消息等则不需要上位机应答,提前配置好相关参数即可,因此该部分消息使用异步通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