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停车场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荔波等5个城市作为第一批城市停车场试点示范城市,开展先行先试。
第一批试点示范城市除荔波外,还包括北京市、深圳市、苏州市、成都市,荔波是唯一以县级身份获得批复的城市。
荔波是全国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县和贵州省全域旅游示范县。2016年接待游客总人数达到1108万人次,突破千万大关。近年来,随着自驾游迅猛发展,荔波县城及景区停车场需求直线上升,随着景点拓展和交通改善,未来几年,旅游人数和客运车辆仍将呈爆发式增长。在此背景下,荔波将以旅游景区停车场建设为工作方向,开展停车场试点示范工作。同时将与脱贫攻坚结合,加快推进农村“三变”进程,提升荔波旅游服务品质。
荔波县发改局已委托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荔波县智能生态停车场建设试点示范规划》,目前正在收集基础资料以及开展实地调研、实地踏勘工作,预计4月下旬完成规划初稿。
据悉,对第一批城市停车场试点示范城市,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根据要求,5座城市将在停车信息平台建设、停车设施规模化开发、融资方式多元化以及老旧居民小区、商务区、公共设施集中区、旅游景区停车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试点示范,探索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落地的有效路径,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城市停车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