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州市重点营运车辆监管,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市交通运管部门积极做好重点营运车辆信息化动态监控数据通报工作。一是加强春运期间重点运营车辆的信息监控。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运用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平台加强对客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不按线路行驶及车辆不在线等行为的监控,并自动向道路运输企业下发提醒和整改通知,督促企业及时处理。二是定期做好动态监控数据通报工作。每月定期统计汇总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以及企业信息处理情况,并在全行业进行通报,督促各相关企业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三是及时完善统计通报范围。自2018年1月起把道路运输企业轨迹完整率指标纳入统计通报范围,由各相关区交管总站指导和督促相关道路运输企业会同服务运营商,对轨迹完整率低于90%的车辆及时落实整改。
下一步,市交通运管部门将继续做好广州市重点营运车辆信息化动态监控数据通报工作,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对重点违规企业进行约谈和重点监管,督促企业举一反三,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履行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