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城市停车管理由城管部门负责,将建城市停车信息平台 - 城市智能交通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岳阳:城市停车管理由城管部门负责,将建城市停车信息平台

    2018-05-09 15:47:27 来源:its114.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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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会同有关单位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了《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日前,岳阳市政府官网发布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

    城管部门负责城市停车管理整体工作,包括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建立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公安交警负责管理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停车行为,参与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与信息化相关内容如下:

    第三章 停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停车综合管理系统,结合网格化管理和数字城管,对停车设施实行动态管理,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停车综合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信息共享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智慧交通管理系统,通过电子警察实时抓拍违法行为,促进文明行车、停车,并实时发布交通诱导信息,方便市民及时选择合适路线。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停车泊位编码规则,对公共停车泊位进行统一编码管理。

    第二十三条  【停车诱导系统】公共停车设施应当按照标准配建停车道闸系统,适时公布停车设施使用状况、泊位数量等信息。鼓励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停车系统建设。

    第二十四条  【停车服务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停车收费价格的监督。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制定分类收费标准,并按照停车需求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各类停车设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对持证残疾人专用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第二十五条  【道路停车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组织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道路停车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本级财政,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ITS114注:由城管部门负责停车管理建设,在现阶段并不多见;此外,岳阳市城市停车管理并没有强制要求社会停车场进行联网化管理,也未规定道路停车收费采用何种智能化技术,对恶意拖欠、欠缴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行为也未作出法律规定。

    当然,或许在正式修改稿出台后,会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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