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发改委就《二环路内试点区域停车泊位及“两横三纵”快速路桥下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概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内容显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提高智能化停车管理服务水平,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供需矛盾,拟对试点商圈停车泊位及“两横三纵”快速路桥下停车场按2013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恢复实行收费管理。
记者注意到,本次《方案》内容涵盖收费区域、管理方式、收费标准。
在收费区域方面,拟收费区域为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3个城区的7个繁华商业圈(红旗街、桂林路、重庆路、黑水路、长春站、永春路、光复路商圈)周边28条道路(路段)3929个停车泊位及“两横三纵”快速路桥下100处停车场2394个停车泊位,共计6323个泊位。
在管理方式方面,采用智能化管理方式。试点商圈停车泊位采取智能化中央平台进行分散式管理,利用“地磁感应+智能手机终端”进行智能化收费管理,车主通过手机作为停车付费的主要手段,实现APP、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自助缴费,并通过移动端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停车场剩余车位数量实现预定、导航至停车场。快速路桥下封闭式停车场,利用智能化中央平台结合车牌识别及收费系统进行管理,桥下匝道停车场参照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方式。智能停车管理平台对泊位的使用率、周转率和缴费情况等进行大数据采集、分析、整理,实现与停车主管部门及交警等相关单位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