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委、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青岛市公交车辆车载设施和标志设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9月1日实施。
《规范》主要从车辆内部设施设置和标识设置两个方面对车辆基本配置进行规定。设施方面从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两个角度对设施进行了规定,涉及座椅、扶手、照明、垃圾箱、空调、投币机、电子收费机、车内报站电子显示屏、车载多媒体设备、灭火器、自动破窗器、车载监控、驾驶员隔离、安全报警装置、安全玻璃等32项设施,详尽规定了车内设施的设置要求和标准,保证每一项设施在设置时均有据可查;标志设置方面一是结合青岛市实际情况,对相关标志的组合设计、上下车门颜色、标志标准文字编辑等进行了统一规范;二是给出了相关标志设置的位置、尺寸大小及设置方式,并提供了标志尺寸及样式示例、车辆标志设置位置要求等规范性附录,方便指导公交企业应用实施。
《规范》的实施,将有利于统一公交车车辆服务设施、安全设施和标志标识的设置,指导青岛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服务设施、安全设施、标志和广告的配置、安装和设计,有利于推进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服务达标、运行安全、车辆技术安全、车辆使用安全,为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提升城市公共汽电车行业的服务水平及运营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