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临桂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优化交通环境,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缓解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决定于2018年11月1日起,在临桂城区各主干道启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使用电子警察对不按规定停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走禁行线、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监控,并依法实施处罚。
特此通告。
临桂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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