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两年,徐州市区停车位年均增加一万个 - 城市智能交通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未来两年,徐州市区停车位年均增加一万个

    2018-12-14 16:13:20 来源:现代快报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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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对未来两年停车便利化工程的目标作了明确规定。《意见》提到,将在2020年全面实施停车专项规划,保持停车设施的持续增加,市区年均增加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全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1至1.5:1。

       闲置土地优先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意见》要求评估并修订市区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确保居住小区、商业开发和公共建筑等按规定要求配建足够停车位。并按一定比例同步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成区内一些小规模的城市边角地、零星地、暂不上市地块条件许可下要优先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土地储备机构在不影响正常土地供应的前提下,可短期利用政府储备用地交给辖区政府建设临时公共停车设施;有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合作开发建设停车场;鼓励立体停车设施(楼、库)建设。充分利用道路广场、学校操场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新建公园、老旧公园改造要考虑到停车需求,增建地下停车设施。

      鼓励老旧小区因地制宜扩容停车位

      《意见》鼓励老旧小区因地制宜扩容停车泊位数量,已经改造完成的,可适当利用周边非交通性街巷设置夜间泊位,并统一管理。此外,在各区制定公共停车年度建设计划时,要增加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停车需求集中区域的泊位数。具体而言:近期重点解决徐医附院、三院、中心医院、儿童医院停车难问题,争取尽快启动上述医院立体停车库的建设;各区对辖区内老旧小区、商业聚集区进行摸底,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停车场改造。

      同时,鼓励新建建筑增加停车泊位并对外开发,鼓励既有建筑物立体化改造增加停车泊位,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居民院落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设施,建设规模不设下限,建成后纳入平台管理。

      加快建设智慧停车信息平台

      在“规划先行、突破难点”的同时,《意见》强调要不断提升智慧服务,让停车管理更高效、有序。

      《意见》要求各参与单位加快建设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实时发布停车场位置、停车泊位数量、使用情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制定公共停车场电子收费工作规范,全面实施电子收费,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标准建设停车引导设施,设置电子引导屏,并与停车信息管理和发布系统实时对接。

      支持新盛公司参与停车信息化建设,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充分挖掘全社会资源,鼓励企业参与利用停车位分时租赁、信息发布技术,实现停车泊位在线分享,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纳入智慧停车信息平台。

      征集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议

      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建城〔2018〕151号)要求,贯彻实施《徐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徐州市城管局面向社会征集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如有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场地或需求,如老旧小区、大型医院、综合商圈、学校周边等,或有自有停车资源愿意向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市停车办将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梳理,筛选具备实施条件的进入绿色审批通道,分批推进实施。

      一、征集时间

      长期

      二、征集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通过网站、信件、电子邮件、城管服务热线(12319)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网站可登录“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网址http://cg.xz.gov.cn/cgj/)。

      2.信函邮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苏堤北路1号,交通警察支队1403室。

      3.电子邮箱:tcssjgb@126.com

      4.可拨打“12319”城管服务热线,讲明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征集活动,提出建议。

        

  • 关键字: 停车规划
  •    责任编辑:suyan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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