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长三角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有关要求,2018年12月26日上午,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合作第六次联席会议在杭州召开。交通运输部科技司洪晓枫副司长、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徐敬启副厅长、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李志胜总工程师和“三省一市”交通运输科技信息化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签署了《长三角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讨论通过了长三角地区电子路单、高速公路运行、超限超载整治三个业务数据共享方案。通过办法的宣贯和三个业务应用的实施,可提高“三省一市”对区域间危险品车辆监管、超限超载整治和高速公路运行管理能力,提升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水平。
会上,“三省一市”交通运输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领导商定,将在本系统开展《长三角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宣贯和组织实施,并结合各省(市)实际,进一步拓展数据共享范围,合力推进区域业务协同。
洪晓枫副司长对“三省一市”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利用长三角地区的区域优势,进一步梳理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做好与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的衔接;二是要紧扣交通运输部中心工作,主动做好部重大信息化项目的试点示范工作;三是要进一步提高信息网络安全意识,加强信息网络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