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办公厅9月9日印发《山西省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2年),其中提出“两进”行动,即停车进库进位,要求到2022年,城市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得到显著改善。
具体措施包括:
——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科学确定停车设施发展目标,明确建筑配建停车标准,保障停车设施用地。
——新建居住、商业和公共建筑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停车场;鼓励新建公共建筑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并对社会车辆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
——合理调控临时需求,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空间施划临时停车位,并加强停车泊位限时管理。
——结合城市“双修”和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推进老城区和老旧小区停车泊位扩容建设。
——充分挖潜已有地下停车设施潜力,提高居住区等地下停车场、库的停车利用效率。
——推动停车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开放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根据方案,山西省住建厅牵头负责全省城市品质提升有关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市县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市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