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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芜湖交警征集“深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项目建设方案”

    2021-08-18 14:06:22 来源: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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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集成指挥平台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应急指挥调度等方面的技术支撑能力,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深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交警支队现有集成指挥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交警支队深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充分借助社会资源和技术力量,拓展项目建设思路,增强建设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征集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面向个人。 

    三、项目介绍

    (一)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软硬件平台升级改造将遵循下列建设原则:

    (1)以联网共享为主

    主要实现各类道路监控基础应用系统的信息共享和各级集成指挥平台的联网运行。

    (2)部分业务集中统一管理

    对车辆缉查布控、非现场交通违法查处、交警执法站、道路交通事件及应急指挥等业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3)规范辖区系统建设

    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联网运行的总体架构下,规范辖区内各交通指挥系统、各类基础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4)监管各地系统运行

    监测各地基础应用系统运行和业务工作情况,要求各地逐步建立业务工作管理考核、系统运行维护的保障机制。

    (二)建设依据

    (1)《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三年规划》

    (2)《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3)《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技术实施方案》

    (4)《关于印发<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交管[2016]259号)

    (5)《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结构和功能》(GA/T1146)

    (6)《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讯协议》(GA/T1049)

    (7)《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

    (8)《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GA/T651)

    (4)《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规范》

    (5)《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

    (6)《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标准

    (7)《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7号)

    (8)《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28181)

    (9)《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10)《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

    (11)《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

    (12)《道路通行状态信息发布规范》(GA/T994)

    (13)《公安车载应急通信系统技术规范》(GA/T528)

    (14)《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代码》(GA408)

    (15)《交通电视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GA/T514)

    (16)《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

    (17)《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9年工作重点》(公交管[2019]1号)

    (18)深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方案

    (19)关于印发《深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公交管[2020]309号

    (三)

    适应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发展和时代要求,面向交警业务实战应用,升级改造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基础运行环境及软件功能,落实分级分类预警机制,建设车像、人脸、违法图片识别比对智能应用,搭建多层级音视频协同指挥调度通道,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交通违法分析研判、应急指挥调度等业务岗位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全面提高交警部门交通安全隐患发现消除能力,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提供信息支撑服务。

    (1)升级集成指挥平台软件功能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部局要求,安装部署车像人脸识别比对、违法智能审核扩充软件模块,提升集成指挥平台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交通违法分析研判、应急指挥调度等方面的技术服务能力。

    (2)扩容集成指挥平台支撑环境

    1、扩容基础运行环境。芜湖市交警支队已部署分布式数据库,其处理性能与存储容量满足现有和规划建设设备的接入,暂时无需升级。

    2、新建配套服务支撑环境。本次集成指挥平台升级新增AI及音视频多媒体服务支撑模块,支队根据附件要求配备相应的AI智能识别应用及音视频融合通信软硬件环境,确保能够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3、搭建车像人脸特征库。本次升级部局将建设全国统一的车像特征数据库,提供各总队、支队集成指挥平台比对使用。总队协调使用省厅共享的常住人口数据和证件照片,搭建AI软硬件运行环境,建立本省交警专用常住人口的人脸特征库,基于综合应用平台采集的驾驶人影像图片,构建本省驾驶人照片资源库和人脸特征库,向各个支队提供统一的人脸比对服务,支队负责搭建人脸识别算法服务,为集成指挥平台提供算法能力。 

    四、方案的内容要求

    本建设方案要体现设计的前瞻性、技术的先进性、建设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具体而言,设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包括项目总体目标描述、需求分析、技术路线、总体架构设计、系统建设内容、管理平台功能、性能指标要求、资金估算等。

    2、项目管理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实施进度、风险控制等。

    3、信息安全方案,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性设计,包括平台、网络及数据安全解决办法等。

    4、运维方案,要求体现运维的便捷性,包括运行管理方式及运维成本科学核算等。

    各意向应征单位,需认真了解国家、省相关文件及我支队工作基础,深入了解芜湖交警支队集成指挥平台目前的应用及建设现状,了解本次平台升级改造的目标,认真撰写建设方案,方案必需具备但不限于以上各项内容。

     五、方案评选与采用

    1、方案评估的分值按照百分制设置。其中:方案的先进性(15分);方案的适用性(15分);方案的技术独特性(10分);方案的科学性(10分);方案的可操作性(10分);方案的安全性(10分);方案的可扩展性(10分);方案的报价(10分),方案的运维方式(10分)。

    2、方案的采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警支队组织专家对征集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用。

    3、本次征集活动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征集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活动期间所有材料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集保存,方案不退还应征单位。交警支队有权汲取各征集方案的优点,优化设计形成最终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决定招标采购、建设运维方式。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各应征单位于2021年8月13日前将《交警支队深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项目建设方案》的电子文档、一式3份纸质材料,报至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施管理大队。

    2、在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各应征单位可以电话、邮件或实地调研的方式就有关需要了解的问题进行询问。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联系人:郝警官,联系电话:0553-5879298,电子邮箱:50202252@qq.com。通信地址:芜湖市九华山路21号交警支队设施管理大队,邮政编码:241000。

                                                                          2021年7月23日

  • 关键字: 交通集成指挥
  •    责任编辑:zhuoq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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