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全面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云南将全面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

    2016-09-02 10:15:37 来源: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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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

      《规定》的施行标志着我省电子运单制度将全面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将实现安全闭环管理,运输企业和危险货物充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进一步落实。《规定》从四个方面对实行电子运单制度作了具体要求:一是界定电子运单系统使用范围;二是明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货物充装单位主体责任;三是明确交通运输、安监、公安、环保部门职责;四是明确电子运单信息系统使用要求和使用流程。

      近年来,涉及危险品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2014年“3.1”晋济高速山西岩后隧道事故,“7.19”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事故,去年“3.4”昆明东盟联丰农产品商贸中心事故,“8.12”天津港事故均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这些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内部安全管理手段落后,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为此,2014年1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将电子运单制度定位为有效实现安全闭环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北京、江苏、浙江、四川、重庆、陕西等六省市开展电子运单试点工作。云南作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大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刻不容缓。2015年我省“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提出要积极推进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制度,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工作技术指南》,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发了“云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系统”。

      作为电子运单系统的使用主体,运输企业和危险货物充装单位需根据《规定》完成电子运单制度“标准动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派车执行运输任务前,通过电子运单系统对拟派车辆技术状况、卫星定位装置、应急器材、驾驶员精神状态、培训情况等22项内容进行自检自查。通过自检自查后,在电子运单系统上生成电子运单,运输任务指令由系统自动发送到驾驶员手机APP,同时运输企业打印两份纸质运单交驾驶员,一份随车携带备查,一份交充装单位查验存档。充装单位在装配危险货物前,需对电子运单、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等信息进行查验,必要时登录电子运单查询系统对运单真伪进行查验。没有电子运单或电子运单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充装单位不予装货。根据《规定》,驾驶员需将装卸货等运输任务执行进度,通过APP反馈运输企业,便于企业及时做好运力调配计划。

      9月1日起,交通运输、安监、公安、环保四部门将根据《规定》形成协同工作机制,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车辆、人员执行电子运单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我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闭环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 关键字: 车辆安全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 电子运单
  •    责任编辑:逐梦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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