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十省(区市)签订深化省际道路客运改革合作协议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泛珠三角区域十省(区市)签订深化省际道路客运改革合作协议

    2017-10-13 11:44:21 来源:广西交通新闻中心 评论:
    分享到:

     9月19日,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区域道路运输合作发展联席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陆晓明出席会议,并在致辞中介绍了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工作情况,对新时期泛珠三角区域道路运输合作发展提出了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席会议秘书处工作报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泛珠三角区域十省(区、市)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扎实推进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省际道路客运重点领域改革,优化道路客运资源配置,激活市场活力,提升道路客运发展质量和服务效能,适应人民群众出行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会议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广东、福建、江西、重庆、四川、广西等省(区、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作主题交流发言。与会代表重点围绕建立省际道路客运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搭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共享平台,推动 “互联网+”道路运输行业新业态规制合作发展,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探索区域运游结合创新等议题进行热烈讨论,并达成了共识。

    会上,十省(区、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代表还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十省(区、市)深化省际道路客运改革合作协议书》,就简化省际客运班线审批程序、规范省际客运班线管理、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作出共同约定。会议一致推选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为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区域道路运输合作发展联席会议轮值主席单位。

    来自泛珠三角区域的广东、广西、海南、四川、湖南、福建、江西、云南、贵州、重庆等十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单位与部门有关负责人及联席会议秘书处成员等 50余人参加会议。


  • 关键字: 珠三角 道路客运 “互联网+”
  •    责任编辑:梁兰春
  • 每周新闻精选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