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6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经研究,通过社会化方式,由承建单位按照免费开发、免费运维、免费对接的原则进行系统建设、运维和车辆维修数据对接服务。我局通过公开征集,择优选取承建单位。现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承建单位竞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和运维。 (二)项目建设目标、内容及要求 1.建设目标: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69号)要求,完成福建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2018年11月底,我省要完成省级系统建设,实现对全省各地市80%一类维修企业、70%二类维修企业的覆盖,并积极扩展覆盖三类维修企业。建立汽车维修数据上传机制及顺畅协调机制。 2.建设内容:建设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是“十三五”期间汽车维修行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和民生服务工程。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是指以车辆识别代码(VIN码)为唯一标识的汽车从购置到报废全寿命周期的汽车维修电子记录的总和。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是指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构建,依法真实、可靠地采集车辆维修记录,为每辆汽车建立“一车一档”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汽车维修行业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系统。系统业务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交换与共享、公众服务和行业监管与服务四大部分。系统的服务功能包括:数据采集和交换、汽车健康档案查询、维修服务评价、维修企业查询、行业统计与分析、信息发布与交流及其他拓展功能。 3.建设要求:承建单位要以免费开发、免费运维、免费对接的原则,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69号,附件1)、《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指南》(附件2)、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第1-4部分》(附件3)等规定进行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直接负责与维修企业免费对接,接入维修数据并上传部级系统和我省行业管理部门系统。数据应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项目资金来源 承建单位自筹资金,以免费开发、免费运维、免费对接的原则进行项目建设。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 3.承诺按照免费开发、免费运维、免费对接的原则进行项目建设;数据应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8日至7月20日18:00止。 (三)报名地点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车辆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 (四)报名方式 申请人派专人前往以上报名地点报名。 (五)报名材料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福建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和运维方案; 4.系统建设和运维相关经历的佐证材料(若有); 5.承诺书,包含:①免费开发、免费运维、免费对接的承诺,②数据应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承诺,③履行建设和运维方案的承诺,④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合法的承诺。 四、参选单位须知 (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单位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报名地点。 (二)提交的材料需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复印件需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同时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加盖公章)。 (三)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参选单位递交的建设和运维方案等相关材料进行评选,择优选定1家承建单位(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家费由中选单位支付。评选结果将在福建省运输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和承诺的事项进行项目建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英权,联系(传真)电话:0591-87535165,手机:15980708134。 附件: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2.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指南 3.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第1-4部分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