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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年内全部校车安装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

    2018-11-29 10:42:39 来源:南方都市报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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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重点车辆智能化监控水平,佛山限定在今年年内,包括校车、重型货车在内的佛山全部重点车辆100%安装、100%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否则将面临处罚。未来,市交通运输、公安、教育、住建管理、国土规划、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相应工作落实。

        不安装将不发《道路运输证》

        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在重点车辆办理年检、新车注册业务时加强对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检验和把关,未安装或使用不合格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重点车辆将不能通过机动车年检,公安部门也会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将会被处罚。

        交通运输部门在重点营运车辆行政许可、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把关,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营运车辆和企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55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

        教育部门从源头上把控校车规范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督促校车规范安装、使用,不按要求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校车,将不得在佛山从事学生运送业务。

        多部门数据共享联手监管

        住建管理、交通运输、国土规划、水务部门都会从源头上把控相关管理行业领域内的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规范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不规范安装使用的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将不得在佛山从事散装物料运输。

        而为加强行业动态监管,下阶段佛山将加强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7〕132号)的要求,市公安机关会加快与交通运输、住建管理、国土规划、水务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工作,强化行业动态监管。


  • 关键字: 校车 卫星定位 行车记录仪
  •    责任编辑:梁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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