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交通运输部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两年多至今,适应中国国情和行业发展趋势的无车承运人管理制度和标志规范体系有望在2019年出台。它标志着无车承运人制度在中国将全面放开。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现代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彦林当日在满帮集团主办的无车承运发展趋势论坛上透露,交通运输部计划1月上部会讨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在合适的时间尽快印发实施。
李彦林介绍,《管理办法》将规范网络平台货运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安全监管、诚信考核、风险管理等相关要求。此外配套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运营服务规范》将规范网络平台货运经营企业在服务质量、合同拟定、风险应对、投诉处理等行为。
李彦林表示,《管理办法》将依据2019年1月1日正式实行的《电子商务法》以及《道路运输条例》《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和要求,将包括有车与无车同等对待,线上与线下监督管理一致,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公平公开合法经营,依法合规履行纳税义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及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内容。
“因为今年2月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将结束,部里也在讨论接下来该怎么走。”李彦林透露,交通运输部计划在2020年之前,全国至少培育出50家无车承运人的头部品牌企业。
交通运输部最早在2016年10月正式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首批推出48个试点企业,第二批推出了283个试点企业。2018年4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试点运行监测评估,优化无车承运人外部发展环境。
“无车承运人特点是无车和轻资产,本质和核心是承运人,存在的价值在于提高运输效率、缩短运输链,优势自傲与市场反应灵活、技术密集型,运营管理重点在于安全、诚信。”李彦林表示。
此外,他指出,无车承运人试点以来,在税收制度上也有了一些突破,比如无车承运人可以为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的个体司机待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落地上仍有一点问题。“2019年交通运输部也将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一起协同推进税收方面的制度,便利个体司机。”
据了解,江苏省2017年已开始试点无车(船)承运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8年实现了税务大厅延伸点、网上税务大厅试点。上海市税务局2018年11月也公布了上海市互联网物流平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名单,首批两家企业可以与会员签订委托代开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