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9-02-28 14:19:29 来源: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评论:
    分享到: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019年1月以来,我省道路运输事故多发,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严峻。截至2月20日,我省已发生道路运输事故5起,造成10人死亡,15人受伤;特别2月以来,发生3起事故,其中公交事故1起,危运事故2起,共造成8人死亡,15人受伤。经初步调查发现,两起危运事故发生时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均未在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春运后期、“两会”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部、省、厅部署要求,认真吸取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全力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加强规章制度落实,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检查及整改督办记录与台账。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各岗位安全责任,建立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比例提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并单独建账、规范使用。

            (二)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监管。一是加强跨省跨市客运班线旅客实名制购票及身份查验,指导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许可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强化动态监控,杜绝中途违规上下客。二是严格包车客运管理,规范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严查未持有效包车牌经营、未按包车牌载明事项运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等违规行为。三是严格汽车客运站监督管理,严查“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客运安全告知和驾驶员“五不二确保”安全承诺、实名制售检票、出站车辆检查登记、携带物品(随身小包)、液体、行包、托运货物安检工作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杜绝人员脱岗或不履职现象;严查安检设备的配备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安检设备或未严格实施安检的汽车客运站要从严予以整治。

             (三)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一是严格查处危险货物违法托运行为,对发现托运人委托的承运人不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承运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经营范围不符等非法行为,要立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严格对托运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抄告同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二是督促所有危货企业使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系统,每一次运输任务必须形成电子路单,违反者一经查出,立即整改督办。严格审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标准,技术等级标准、警示、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得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三是严格查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和非法运输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行为。对违规接收、承运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加强轨道交通和城市公交安全防范。一是配合公安机关督促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进一步做好轨道交通安检工作,提高安检工作效率,防止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进站上车。二是切实加强安保力量配备,做好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护和公交场站安保防范。三是加强公交车辆防范袭击驾驶员工作措施,重点公交线路要配备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

            (五)严格对“两会”期间进京客货运车辆监管。一是加强对进京客运班线源头安检和实名售票、乘车管理,全面摸清本地发往北京的客运班线和始发客运站底数,督促进京客运班线始发站和中途停靠站点经营者配备必要设备,安排足够力量进行安全检查,会议期间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进京班线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切实做好车辆及旅客行李物品、行李舱托运物的源头安检工作。二是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运行进京客运班线,指导客运班线企业加强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意识、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等方面培训,加强车辆动态监控,严格按照许可的路线、班次、站点运行,严防违规途中上下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途中查验和落地安检工作。三是加强进京旅游包车客运管理,全面加强对2月26日至3月15日期间进京或在京的旅游包车客运业务申请的审核工作,并对审核通过的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者、车辆、行驶路线、驾驶人员等信息进行登记备案。督促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者加强源头安检和实名乘车管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严防未经备案擅自进京。四是强化进京危运车辆管理,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组织审核本地进入或途经北京的危运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托运和违法运输危险货物行为,认真督促危运企业加强车辆动态运行监控,加强车辆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加强零担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督促零担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对运往北京的零担货物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做好托运人身份查验和信息登记与留存,落实货物安全验视制度,严防不法分子利用零担运输渠道将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运入北京。

            (六)做好行业信访维稳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要切实做好行业信访维稳工作,密切关注基层工作动态,加大对客运、出租汽车等重点领域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对影响行业及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进行排查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初始阶段。认真做好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掌握了解职工思想动态,确保单位职工无违纪违法等问题。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监控责任,加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督促辖区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控责任,加强对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控。一是结合省运管局官网对全省“两客一危”营运车辆数据整改周通报情况,加大辖区社会化平台运营服务商和运输企业监督检查。对未上线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核实反馈车辆实际情况,并将核查处理结果每月反馈至省运管局,确保企业切实落实动态监控管理主体责任。二是对辖区“两客一危”社会化平台运营服务商和企业监控平台情况进行全面登记,严格按照省运管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陕交运函〔2018〕322号)要求,掌握“两客一危”企业动态监控地址和监控负责人信息,建立监管台账,确保企业严格落实监控责任,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车辆不停,监控不断”。三是严格检查企业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情况,抽查车辆在线及运行轨迹情况,查看车辆定位、轨迹等动态数据是否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对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要停运整改,直至正常使用。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车辆停业整顿并严格按照55号令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取消车辆营运资格,运输企业停业整顿不少于1个月。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始终保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检查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坚持一级检查一级、逐级抓落实和“五个务必”原则,对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严查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实行“零容忍”,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紧盯不放,严肃整改;对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问责追责,严格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省运管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市区春运组织安全保障情况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和履职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督促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逐项整改,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全力保障春运、“两会”期间我省道路运输工作平稳有序,全面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严格市场秩序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充实一线执法力量,依法依规、依据政策,对各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从严从重查处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和营运车辆超员、超限、超载、超速和高速公路违法上下客等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运营的,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违法运营行为的企业,要责令其落实整改措施,予以从严整顿,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加强地铁口、客运站、公交站周边非法营运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优化执法力量和措施,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增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

            六、做好应急保障,严格应急值守

            春运期间,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易发多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春运期间大客流运输特点,认真组织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运力储备,制定运力调配方案,增强重点区域的运力投入,确保运力充足,满足旅客需求;各汽车客运站要根据客流变化及时进行运力调度,加强现场调度指挥,合理调整客运班次,确保旅客不滞留。如遇影响客车安全运行的恶劣天气和路况,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认真做好滞留旅客的解释疏导工作;各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应急保障车队的车辆、装备、人员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做好应急运力保障和准备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值守工作“四个坚持”工作制度(即: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视频点名或值班电话制度、坚持信息报告制度、坚持检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快速高效;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事故、防恐等各类应急预案,对各种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密切关注网络和其他媒体,对发现涉及行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和负面消息,要快速反应、及时核实、及时报告。延安市、榆林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将发生事故危运企业整改处理情况于2月28日前报省运管局。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2月22日

        

  • 关键字: 道路运输安全
  •    责任编辑:suyanqin
  • 每周新闻精选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