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开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无车承运人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公告。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在全国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试点运行两年以来,陕西省入选的10家企业运行良好,无车承运试点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的作用初步凸显,试点企业在促进货运行业资源整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带动成效。为了进一步拓展试点成果,推动陕西省公路物流“线上资源合理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提升综合运输服务品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开展无车承运人省级试点工作。
通知表示,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陕政发(2019)1号)要求,坚持“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原则,率先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廷安市宝塔区、宝鸡市眉县、榆林市缓德县开展省级试点,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公告原文如下: